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和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22 16:49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7批次食品和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期)

近期,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专项抽检,完成县级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77批次,涉及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散装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根据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7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响水县陈家港镇一号餐馆使用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响水县大有镇超级奶爸奶茶店使用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响水县大有镇艳阳天酒店使用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响水县大有镇名金小笼包店使用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响水县小尖镇国保水产品摊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响水县小尖镇丰泰生活超市经营的1批次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响水县小尖镇味来食府采购使用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响水县小尖镇松兰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响水县周仁红驴肉馆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响水县周仁红驴肉馆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响水县响水镇悦熙食府店使用的1批次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响水县响水镇王家四季鲜蔬菜店经营的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三、响水县响水镇王家四季鲜蔬菜店经营的1批次粗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四、响水县响水镇孙正华调味品门市部经营的1批次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五、响水县老舍永惠超市经营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六、响水县响水镇百鲜果蔬店经营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七、响水县开发区志政餐饮店经营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不符合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下载].zip

           1.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doc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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