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11:41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物业小区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压降火灾事故,确保物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特制定《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物业小区火灾风险隐患,全面整治以高层建筑为主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县“三类场所”(含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响政安办〔2023〕11号)、《响水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响政安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和夏季高温特点,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县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以高层建筑为主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以高层建筑为主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摸清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县市场化物业住宅小区,重点关注高层建筑住宅小区。

三、整治重点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责任是否落实;

2.高层小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

3.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24小时值守;

4.小区机动车是否有乱停乱放现象。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泵房、消防栓、灭火器具能否正常使用;

2.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维修与更新。

(三)安全疏散设施

楼梯间等安全通道是否占用、堵塞、封闭。

(四)消防车通道

1.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和封堵、是否畅通;

2.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是否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3.是否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六)高层建筑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四、整治措施

(一)完善消防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

(二)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三)落实安全责任。在高层公共建筑落实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依托物业等人员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四)建强应急力量。高层住宅小区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相关器材及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广泛宣传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火灾风险辨识和火灾事故典型案例,依托橱窗、板报、宣传栏等,设置消防宣传永久性专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六)启用维修资金。将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维修,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并畅通申请渠道。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7日至7月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7月10日至7月14日)。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逐个区域、逐幢建筑对物业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栋填写《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查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本小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至8月20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局物业中心全面开展督查抽查,对排查的隐患实施闭环管理。能当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组织闭环验收。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挂牌督办。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局物业中心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进行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针对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物业中心、物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物业服务中心,具体抓好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落实,确保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二)明确责任,整改到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保单位对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针对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的,及时申请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换;对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缺少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将情况报告属地政府解决。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按时向县住建局物业中心上报相关材料,7月10日前上报收文回执及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14日,以后每周五10时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见附件);上述材料纸质盖章扫描件电子档同时报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陈海泉,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5345429486。

 

附件: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

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火灾风险隐患登记表

物业企业:             (盖章)  项目经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序号

小区名称

有无           “飞线充电”

电动车有无
“进梯入户”

楼道内等安全通道是否堆放杂物

小区内机动车辆是否
乱停乱放

管道井内有无堆放杂物

管道井内是否有效封堵

小区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正常

其他问题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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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表每周五10时前报送。
2、表格数据每周累计统计。
3、此次统计范围为是所有高层,不是四类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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