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等级至橙色( II 级)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20:42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等级至橙色预警的建议》(2023年气字第7期),预计12月26日夜间起,我县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27日在西北风影响下,本地污染累积同时叠加北方污染输送,我县将经历一次PM2.5重污染过程,日 AQI 将超过150,污染态势将持续至31日左右,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 II 级)预警的启动条件。自12月26日12时起,我县升级重污染天气黄色( III 级)预警为重污染天气橙色( II 级)预警。

响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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