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III 级)预警应急响应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20:33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建议》(2023年气字第6期),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III 级)预警的通知》(盐大气预警(2023,062号),预计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22日夜间开始,我县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本地污染累积明显,24日在西北风影响下,本地污染累积同时叠加北方污染输送,我县将经历一次PM2.5重污染过程,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盐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 III 级)预警的启动条件。为有效应对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自12月22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III 级)预警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

响水县大气污染防治办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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