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发布日期:2023-12-18 08:40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疾控提醒:近日,我省气温大幅下降,将进入寒冬,是流行性感冒、支原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除了关注预防以上疾病,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一氧化碳中毒等也要注意。

注意寒潮:寒潮为高纬度的冷空气大规模地向中、低纬度侵袭造成剧烈降温的天气活动(根据《冷空气等级》GB/T20484-2017的标准,寒潮指日最低气温24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8℃,或48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10℃,或72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12℃,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下降到4℃或以下,48小时、72小时内降温的日最低气温连续下降)。

寒潮健康风险:气温下降可导致人体血管收缩,呼吸频率加快。寒潮期间,寒冷天气:易造成浅表皮肤损害而形成冻疮,加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等患者的疼痛。易诱发气道痉挛、呼吸系统免疫功能异常,引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易引发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短暂性脑供血不足、脑卒中等。同时还可能加重泌尿系统疾病和内分泌系统疾病,如慢性肾病、糖尿病等。

重点防护人群人群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为敏感人群,如婴幼儿、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第二类为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如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人群;第三类为户外作业人员,如交警、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快递员、外卖员等。

流行性腮腺炎,我们过去称之为“痄腮”,是一种在儿童和青少年之间传播的一种传染病,作为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为感染腮腺炎病毒的人。江苏省腮腺炎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高峰出现在4-6月份,次高峰在11月份-次年的1月。发病高峰与学生在校时间基本吻合。

腮腺炎通过呼吸道的飞沫传播,也可以通过被患者唾液污染的餐具、玩具或与带毒者、患者直接接触而传染。凡是没有罹患过腮腺炎、没有接种过麻风腮疫苗的儿童和青少年,都有可能是罹患腮腺炎的易感者,易感者一般在接触病人2~3周内发病。

腮腺炎的主要临床表现是什么?单侧或双侧腮腺肿大(耳垂的下方、耳垂的前面、耳垂的后面)并有发热、头痛、咽痛、腮腺部位疼痛等症状,一般是先有一侧腮腺肿大,而后再有另一侧的腮腺肿大,孩子吃饭张口、咀嚼食物、吞咽,尤其是吃酸性食物时疼痛加重,小一点的孩子患腮腺炎时易流口水。腮腺炎是自限性疾病,如果没有并发症,一般1~2周肿胀逐渐消退,疼痛缓解。

腮腺炎本身并不是严重的病症,但当孩子出现头疼加重、呕吐、脖子强直、面色青紫、呼吸加快的情况时,应及时就医,警惕胰腺炎、脑膜炎、脑炎和心肌炎、卵巢炎和睾丸炎等并发症。

最好的预防方法就是按时、按计划免疫程序接种含腮腺炎成分的疫苗。另外还要做到以下几点:远离腮腺炎的患者和腮腺炎的带毒者。在腮腺炎流行期间,孩子的餐具、玩具等应该注意清洁消毒,外出回家后要洗净手,家中应该经常通风换气。均衡饮食,休息充足,适量运动,增强身体免疫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