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工委、管委,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生态化工园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驻响各单位:
现将《响水县持续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五年(2022-2026)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响水县委员会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响水县持续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
五年(2022-2026)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房改善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根据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精神,结合响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精神,把农房改善工作作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聚焦农房改善和村庄提升,同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响水实际、具有响水特色的农房改善之路,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响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本轮农房改善工作,重在提升房屋安全和宜居品质,改善方式以进城入镇、扩建插建翻建为主,原则上不增加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一是坚持解危优先,重点改善198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鼓励改善2000年以前建成的平瓦房,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当年改善农房2200户。到2026年底前,全县累计改善农房不少于9000户,基本完成有改善意愿的1980年前建设的农房。二是坚持生态宜居,持续推进“空关房”拆除或活化利用,基本消除彩钢瓦屋面。加大乱搭乱建及环境整治力度,基本消除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推动产业发展。全力创建省级、市级示范项目和特色田园乡村。三是坚持保护传承,符合发展规划的自然村庄,禁止大拆大建。对质量良好、可修缮的房屋、建筑风貌有地方特色、历史久远的房屋建筑物和乡土树木,列入保护范围,建立县级传统村落培育名录库,积极申报省级、市级传统村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加强农房改善与土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社会治理、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形成“房屋改善一户、环境提升一户,改善一片、提升一片”格局。建立县级平台公司预收储、预兑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机制,充分调动镇村工作积极性。加快实现农民居住形态、农村发展质态同步升级。
(二)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分类施策。顺应城乡建设的演变规律,鼓励和支持进城入镇,尊重群众留乡改善的意愿,提供多种方式引导农民自主更新。在村庄建设方面,坚持“多规合一”,突出设计引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和建筑形态。
(三)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风貌管控。突出融合发展、特色打造和功能提升,注重对历史文化名村、烈士命名村、传统村落及建筑组群、古树名木的保护。严禁大拆大建,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以修缮为主,并对修缮房屋当年实行财产保险补贴。着力抓好村庄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新型社区管理等“后半篇文章”,同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新建农房特别是黄河故道沿线农房的风貌管控。
(四)坚持发展为民,引导自我更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新建、翻建农房审批程序,严控“一户一宅”,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激发群众自我更新住房的主观能动性。
(五)坚持规范操作,严守政策底线。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强化全过程档案管理。严控负面清单管理,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基层负债红线,切实把握好时、度、效。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各镇区要结合镇村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民改善意愿等因素,以村居为单位、以农户为单元,逐户开展入户调查,重点系统梳理1980年前建的农房,详细了解农房现状、改善意愿、配套需求等情况,分户建立台账,按村制定农房改善方案,确保2022年4月底前,分村建立农村住房“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动态数据库。同时,梳理现有50户以上的自然村庄组团,对上一轮规划发展村庄方案中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布点,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集中调整,深度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完善确定村庄四址范围。
(二)着力实施农村危房整治。各镇区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安全性评估(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房,要立刻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评估(鉴定)为C、D级的,依据评估(鉴定)意见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县、镇(区)、村三级台账,督促农户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做到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特别是对D级危房,必须第一时间清人,设立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等解危措施,督促农户结合实际,通过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四类人员”群体中的无房户、以及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户,按照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镇区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结合实际进行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探索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落实好托底安置,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宅基地管理规定执行,对非规划发展村庄内的危房,可以原址翻建,但不超过原有占地面积。
(三)持续引导进城入镇。把鼓励进城入镇作为农房改善的首选方式,继续执行响政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出台2022年奖补政策,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进城入镇购房,取消县内镇区的户口所在地限制。县城按照品质宜居、港城按照扩大就业的定位,加快推进功能性项目建设。
(四)大力拆除“空关房”。把拆除“空关房”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方向,与既有建筑解危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力度拆空、拆危、拆破。2022年底前,黄河故道片区、镇区骨干道路及主要河道两侧、已建成新型社区周边的“空关房”要率先完成拆除目标,当年拆除“空关房”2000户。对部分质量良好、符合村庄发展规划的“空关房”,可通过修缮后置换等方式,实现活化利用,力争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
(五)推进新老融合发展。严控新建新型社区,通过扩建、插建实现新老融合,支持规划发展村庄内的房屋翻建提升,要强化农房风貌塑造,注重光伏等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确保农房与乡村环境相适应。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的民居范式。重点推进1980年前建成的农房改善,有序改善2000年前建成的农房,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优先及时改造。通过把村庄补齐、空间补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于确需新扩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原则上必须与老村庄整治同步进行规划建设。鼓励每个新型社区建设一套“装修样板房”户型模式,便于农户参照装修。
(六)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坚持把农房改善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密切结合,扎实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除农村低矮零散小平(瓦)房、废弃的破旧建筑物、废弃猪圈、旱厕、废旧鸡鸭舍等构筑物、疏浚河道沟塘、完善提升绿化亮化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切实提升人居环境面貌。大力整治彩钢瓦屋顶。充分认识彩钢瓦屋顶的安全隐患,引导农户自主更新屋顶,对能够满足房屋安全条件的屋顶,鼓励发展光伏产业。2022年清除全县彩钢瓦屋顶30%以上,黄河故道片区6个特色村全面清除。为保证改善质量,对修缮后的房屋实行为期一年的财产保险补贴,切实消除农户后顾之忧。
(七)扎实抓好特色风貌塑造。积极开展美丽宜居乡村提升行动,按照“一镇一村、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景”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统筹抓好新建农房和传统村落保护,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村庄各类设施。从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特色塑造、乡村治理等方面,打造一批特色田园乡村。各镇区都要积极培育和创建省市级的特色田园乡村,对自然禀赋好的自然村庄优先列入培育计划,为农旅融合发展创造条件。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强化各类遗存的“活化利用”,修缮加固传统建筑应采用传统建造技艺和传统建筑材料,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整体风貌相协调。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建立培育名录库,择优申报省、市级传统村落。2022年创成1个省级和2个市级示范项目、1个省级和2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黄河故道沿线镇区每家完成不少于1个县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申报完成1个传统村落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创成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
(八)强化农房建设管理。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苏政传发﹝2019﹞104号)、《盐城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新建、翻建农房应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要求,申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提交必要的设计图纸或拟选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对于统一代建的农房,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应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打造省、市级示范项目。对于农户自行建设的,建房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承建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房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承建人、材料供应等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九)同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将农房改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好住房安全和粮食安全。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构建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农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大力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推动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农房改善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强化县级统筹,规划方案须经县规委会评审后报县农房办备案。各镇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带头攻坚克难、破解瓶颈。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镇区原则上要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并报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规划、用地指标、资金投入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沟通。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有效发挥县级平台公司资金“蓄水池”作用,规范资金拨付路径,及时与镇区兑付。
(三)强化宣传服务。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不同形式,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工作,激发群众参与农房改善的自觉主动。要坚持引导先行,尊重群众选择权利,对积极参与改善的农户给予奖补,对投身农村建设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建立优质施工企业、乡村建设工匠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相关技术人员和镇村干部普及相关知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自建、市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密过程管控。要高度重视改善过程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建立改善农户“一户一档”,统一代建的农房改善项目“一案一档”和农房改善实物工作量台帐,各镇区、各部门要规范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统一代建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同步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实录,确保程序规范、资料详实、数据可靠、工作过程可追溯。“一户一档”要真实全面反映农房改善前情况、改善过程和改善后状况,“一案一档”要符合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档案资料。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房改善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年度计划,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树立鲜明的绩效管理导向,以村居为单位,下达年度任务,建立跟踪督查、目标考核、成果验收、奖惩激励等制度。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镇区,加大资金奖补和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六)从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负面清单”管理,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整治“空关房”,清理“一户多宅”,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不得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环境治理标准要求或环境准入条件。不得利用宅基地违法违规建设私人别墅、私家庄园。尊重群众意愿,不得大拆大建、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加强镇级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建设,不得借机损害农民利益,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得违反廉洁纪律。
附件:2022年度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度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区 (重点村居) | 合计 (户) | 改善农 房任务 (户) | 拆除 空关房任务 (户) | 省市县级项目(个) | 整治彩 钢瓦 | ||||||
示范项目 | 特色田园乡村 | 传统村落 |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经济开发区 | 110 | 80 | 30 | 1 | 清除全县彩钢瓦屋顶30%以上,黄河故道片区6个特色村全面清除 | ||||||
黄东居 | 24 | 18 | 6 | |||||||||
2 | 响水镇 | 300 | 160 | 140 | 1 | |||||||
五河居 | 106 | 80 | 26 | |||||||||
3 | 小尖镇 | 360 | 190 | 170 | 1 | 1 | ||||||
小广村 | 67 | 60 | 7 | |||||||||
4 | 陈家港镇 | 320 | 160 | 160 | 1 | 1 | ||||||
下辛村 | 74 | 41 | 33 | |||||||||
5 | 大有镇 | 350 | 180 | 170 | 1 | 1 | 1 | |||||
康庄村 | 149 | 70 | 79 | |||||||||
6 | 南河镇 | 360 | 190 | 170 | 1 | |||||||
薛荡村 | 81 | 43 | 38 | |||||||||
7 | 双港镇 | 300 | 160 | 140 | 1 | 1 | 1 | |||||
洪南村 | 42 | 23 | 19 | |||||||||
8 | 运河镇 | 350 | 180 | 170 | 1 | 1 | ||||||
二套村 | 27 | 11 | 16 | |||||||||
9 | 黄圩镇 | 350 | 180 | 170 | 1 | 1 | 1 | |||||
云梯关村 | 48 | 29 | 19 | |||||||||
10 | 张集中心社区 | 350 | 180 | 170 | 1 | 1 | ||||||
韩荡村 | 33 | 15 | 18 | |||||||||
11 | 六套中心社区 | 360 | 180 | 180 | 1 | 1 | 1 | |||||
湾港村 | 104 | 52 | 52 | |||||||||
12 | 七套中心社区 | 360 | 180 | 180 | 1 | |||||||
亭泉村 | 52 | 26 | 26 | |||||||||
13 | 老舍中心社区 | 330 | 180 | 150 | 1 | |||||||
恩覃村 | 33 | 18 | 15 | |||||||||
合计 | 镇区 | 4200 | 2200 | 2000 | 1 | 2 | 2 | 2 | 2 | 3 | 13 | |
重点村居 | 840 | 486 | 3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