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响水县防盲治盲白内障复明手术病源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7 16:14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区残联、各镇区中心卫生院、机关业务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及普通居民因白内障致盲人群的精准视力康复,更好的为广大人民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白内障医疗康复服务现制定《响水县盲治盲白内障复明手术病源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17

 

 

 

 

 

 

 响水县盲治盲白内障复明手术病源

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确实加强我县白内障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响水县盲治盲白内障复明手术病源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的重要决策部署。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全面加强我县防盲治盲工作进程。

二、工作原则

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统筹调动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力推进我县防盲治盲工作整体进程

三、筛查对象

我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其他居民因白内障引起的视力低下需要康复的人员。

四、主要目标

具备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为他们提供精准康复服务,进一步减轻家庭的负担,努力实现“手术一人,解放一家,造福一方”宏伟目标。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

镇区残联、中心卫生院在镇区所在地人员集中的场所悬挂防盲治盲宣传标语;镇区残联、中心卫生院分别组织村居残协委员、村居卫生室共同对辖区内疑似白内障病源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进行说服、教育、引导她们及时参加白内障病源筛查。

2)病源组织

镇区中心卫生院和镇区残联共同负责对本镇区病源筛查的业务指导。指派村居卫生室、村居残协委员全面开展病源筛查工作,组织区域内视力下降的居民在约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进行病源筛查,尤其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人群的筛查,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局面。

3)医学检测

 由响水光明中医院组织眼科医生对全县筛查对象进行集中医学检查(具体筛查时间由响水光明中医院与镇区共同商定)。

4)数据汇总

 对参加病源检查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整套防盲治盲数据库。对具备实施手术的人员进行分类建档。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步骤进行手术复明。同时,对不具备手术条件的人员进行说明解释,提出指导性意见,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法,尽最大限度减少视力下降。

5)实施手术

响水光明中医院将具备手术条件的患者名册反馈到镇区卫生院、残联,由镇区中心卫生院和镇区残联通知白内障患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到响水光明中医院进行复明手术。

6)跟踪回访

响水光明中医院要指派专人对实施白内障手术的病源定期进行回访,广泛听取白内障患者手术以后的有关情况,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了解手术效果。说服、教育、引导他们注意个人卫生,按时用药,全面巩固手术效果。

7)绩效评估

   对实施白内障手术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梳理、分析,查

找我县当前广大居民白内障发病的重要因素。总结白内障复明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白内障预防与治疗的指导性意见,上报县卫健委、残联,全面推动我县白内障防治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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