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新建镇级消防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补充通知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响水县新建镇级消防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1、原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现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接到潜在投标人反应投标文件过大不能上传,决定本项目技术标的方案设计文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现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2.1采用暗标方式,封袋可根据文件大小自行制作,并根据要求进行密封,封袋的封面格式可自拟,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即可。
2.2设计文件封面(包括正本、副本标志)按网上招标人上传的封面格式在附件下载里打印)、纸张颜色为白色、纸张规格为A3;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设计文件纸张为A3白色纸张。(注:效果图须彩色打印,设计文件为单面打印)
2.3 同时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页面设置:设计文件须设置目录,但不得设页眉、页脚;
2)文字及内容要求: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均采用黑色字(彩色效果图除外),其余不限;
3)装订要求:可用胶装或线装,不得采用活页、压条等明显标志和可能形成区别的其他修饰的方式装订。
4)一式玖份,正本壹份,副本捌份。
投标人在技术标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注:招标文件提供封面样式,投标人应当采用,样本中的文字内容、排版格式、字体和字号均不得更改,样式可复印使用。
请各位投标人知晓。
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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