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10143696773/2021-00751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响水县 发文日期 2021-08-25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驻响各单位:

《响水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3

(此件公开发布)

 

响水县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十四五”阶段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打造响水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重要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实现安全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江苏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草案》、《盐城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响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草案》、《中共响水县委、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是“十四五”时期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大力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盐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进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和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认真总结、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严肃处理相关事故责任人员,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平稳向好。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任务。各级领导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月度会办、定期报告等。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县委、县政府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处理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问题。通过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督查推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问责、构筑安全防控网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重点隐患查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级监管、行政问责、一票否决、执法检查、诚信建设、事故查处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安全监管行为。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十三五”期间,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办法》、《响水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约谈、“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县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县安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建立健全安委会、专委会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区、重点部门实现巡查督导全覆盖。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创新镇区安监站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逐步健全县、镇街(园区)两级执法监察体系,逐步实现将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制度化,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加大安全生产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县应急管理局增加人员编制,明确各镇区安监站专职人员配备要求,并从严整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突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把好安全准入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协同推进“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行动,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暗访暗查活动,取缔关闭了一些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编制完成了涵盖30个行业领域2873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响水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布底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县规模以上等一批重点企业相继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日”活动,建立“安全响水”微信公众平台,分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高危企业、高危岗位实操培训。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推动了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4.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科技强安”战略,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强化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手段。应用二维码、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新手段,逐步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隐患的立体监管监控。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二道门限人”专项行动,对全县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基本完成自动化改造,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建立了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企业动火作业、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外部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5.逐步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防灾救灾工作重点,不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机制,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提升灾害救助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全县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建立灾情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等机制。先后出台了《响水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响水县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意见》、《响水县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细则》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响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水县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响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水县草地贪夜蛾防控方案》等防灾减灾救灾预案。

打牢防灾减灾基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结合每年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展览、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现场示范自救互救常识等方式,不断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灾害应急、避险和救助能力。二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在县福利中心设立了县级备灾物资储备中心,配备了折叠床、棉被、棉大衣、雨伞雨衣等救灾物资,并顺利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管理系统对物资进行录入登记。三是认真开展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响水镇的五河社区、双港镇兴华社区作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单位顺利通过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验收。

做好灾情应急处置,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针对201731我县陈家港镇和南河镇、双港镇等部分村居因遭遇强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形成的风雹灾害以及2020722生在我县小尖镇的龙卷风灾害,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区全力以赴,迅速行动,有力有序展开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并妥善安置。年底及时发放省厅下发的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确保了所有灾民吃饱、穿暖,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6.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

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编制完成了响水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积极推动开展镇街(园区)综合演练、行业专项演练和企业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加强协作配合。实施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制度,前置监管救援力量,保持应急响应状态,及时处置突发险情。通过信息化和系统化等手段,重点解决全县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中存在的应急措施不落实和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大力推广燃气预警系统,提升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二)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尤其是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示,对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二是通过“3.21”事故教训的总结反思,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通过近年来的发展,全县综合实力逐步增强,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推进,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破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瓶颈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五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六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七是县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通过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为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开局。

(三)面临的挑战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响水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要求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具体表现在:一是全县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较多,产业布局不够合理,特别是存在不少小微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行业领域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以及众多的人员密集场所,给安全监管带来新的课题。经济发展仍较多依靠传统路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仍未完成等因素,制约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破解。二是事故总量偏多,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2019年发生的天嘉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也充分暴露出我县在发展理念、产业转型、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事故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技能不高、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老化陈旧。四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五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装备和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欠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重点行业应急救援专业能力不足,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种类单一、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不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偏低、装备水平不高。六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 使得我县在“十四五”时期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

综合预期,“十四五”期间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全县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将逐步减少,但事故总量下降幅度收窄,较大以上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可能有所反弹,生产安全事故将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合化、波及范围扩大化和社会影响持久化的特征,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特点。因此,遏制伤亡事故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仍然是“十四五”期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全县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厘清新的发展时期应急管理发展思路,必须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严格监管执法,并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建设为主线,以狠抓“作风强安、科技强安、合力强安”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监管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突出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紧密衔接好 “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全力压降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统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坚持问题短板导向,整治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2.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淘汰安全性能较低的落后产能,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深度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实时监测预警和智能化监管新技术的应用,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和推动先进的技术装备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本质保障水平。

3.突出防控,强化责任。转变应急管理工作意识,由原来的事故导向向主动应急提前防范转变,利用科技手段做到提前准备,把“四预”落到实处,以安全风险感知敏锐、预警正确、预测超前、预防及时有效作为目标,推行风险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各类风险的源头进行精准识别和综合管理,力争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

(三)规划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方面重要论述精神,以推进大应急、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隐患治理、执法监察、预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响水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新安” 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入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等主要指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防灾减灾方面: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方面:2025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同等区县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满足应急管理现代化要求的应急救援队伍。

“十四五”期间,响水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主要指标详见1、表2、表3

响水县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15%

约束性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5%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约束性

5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下降15%

约束性

6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降幅为十四五期间累计数较十三五期间累计数下降幅度

响水县 “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应急管理体系

1

县镇二级应急管理组织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

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条件达标率

90%

预期性

3

应急管理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90%

预期性

4

在职执法人员队伍中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占比

75%

预期性

风险防控能力

5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率

100%

预期性

6

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率

90%

预期性

7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

95%

预期性

应急救援能力

8

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占总人口比例

0.4‰

预期性

9

专业救援人员持证率

100%

约束性

10

救援人员年均1次的轮训、复训、专项培训率

100%

约束性

综合保障能力

11

城镇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

≥1.5平方米

预期性

12

灾害发生后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10小时

约束性

13

中心避难场所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可满足需求的天数

≥3

预期性

科技支撑能力

14

部门间风险信息连通率

100%

约束性

社会协同能力 

15

建成应急科普综合体验馆或科普基地

≥1

约束性

16

建成相关主题公园、主题车站或主题广场

≥1

约束性

17

应急宣教平台

1

约束性

18

全县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

90%

预期性

响水县 “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2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3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4

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5%

预期性

5

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

≥1

预期性

6

应急广播覆盖率

90%

约束性

7

流域性堤防达标率

90%

约束性

8

应急物资储备库数量

≥1

约束性

9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

预期性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和盐城市安委办《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企业内设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跨地区、多层级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集团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国有企业应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应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小微企业应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第一责任人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应急处置责任等为重点,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推广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班组的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重点抓风险识别、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问责的具体执行和实际效果,重点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问责和执法,倒逼企业知责履责尽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施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制度,推动企业主动报告安全风险,实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化”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新招员工应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2.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常态化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确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和带队督查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将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和党政领导干部督办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落实统筹协调督促职能,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监管边界清晰、分工明确、失职可追的责任体系。强化安委会和专委会“1+X”工作机制,大力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督促检查作用,修订完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兜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专岗专职,确保每块安全“责任田”都管好管细管到位。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充分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以及纪委、监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不断提升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干部考察之中,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大安全生产绩效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考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量化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诫勉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3.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新安全生产服务模式,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技术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制度,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列入鼓励创业的指导性目录,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各类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安全审查、安全评价、安全托管、隐患排查治理、检验检测、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制度,支持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一体化技术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使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引导园区自主组建或委托专业技术团队,探索企业安全托管模式,建立政府支持引导、部门依法监管、机构规范服务、企业尽责履职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完善“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建立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及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出台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切实提高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能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建立供给式培训服务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培训合作协议,开展帮扶式培训。全面推进考试体系建设,督促各类考试机构不断提升考试服务能力,规范考务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政府指导、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思路,加快互联网+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安全生产网络培训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研究制定对失信行为的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

4.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组织体系

发挥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新格局。强化县减灾委员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意见。整合各涉灾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救灾演练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灾情会商,落实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统筹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建立完善乡镇一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强化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区域安全总体水平

1.统筹城乡安全保障建设

进一步落实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建设和投入生产运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制定网上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

统筹规划城市水、电、气、热、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管线管廊、城镇燃气、电力设施、电梯及游乐设施等检测维护。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

2.推动基层安全基础建设

强化安全执法监管力量的编制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部门机构编制和三定方案,确立执法主体地位。持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重点充实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有机构、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此外,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在各行政村(社区)明确安全生产网格员,做好日常检查、联络、宣传等工作,作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的延伸和补充。

坚持将安全作为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前提,统筹规划村(社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社区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消防场地和通道安全检查、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深入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新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3.构建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

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进一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智能化。建设完善“智慧安监”信息化管理平台,采集涵盖生产周期的安全生产数据,形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依靠大数据手段,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定期评估、预警机制。推动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工程,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城市、高危产业聚集区、易发多发事故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季节性的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结合“智慧安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部门动态监管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区域内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踉踪监管。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4.化解区域总体安全风险

围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探索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原则和内容,依托产业转型升级逐步降低产业安全生产风险。鼓励和引导新建产业项目选用先进工艺、设备,支持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提高工艺及设备的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信息化、自动化改造,加快高危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布局,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形成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建立并严守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有力手段,采取工艺优化、技术改造、工程控制等有效措施,遏制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等事故易发源头重特大事故。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评估管控,健全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应急防控机制、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聚焦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运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针对农业、城乡建设、公用设施以及社会发展各领域存在的事故风险隐患,采取排查整改、监管督查、技术改造和工程控制等综合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

1.交通运输

强化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措施落实和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诚信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升级。加强交通、工商、公安、应急等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共享危运车辆监管信息,定期开展打击外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非法运输行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由公安、交通部门分工负责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及分级督办制度,制定道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加强对城乡接合部、老城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

稳步推进道路客运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禁客运车辆挂靠运营和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管理。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水上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大道路、水上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交通、公安治超联动机制,建立实施违法超载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工程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测检验。专项清理淘汰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个人等创建活动。加强县乡和农村道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

进一步完善水上安全防控体系,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水工作业区的综合治理,提高各类船只的安全通行系数,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品船舶停泊水域巡查检查和船载危化品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危险品水路运输碰撞重要桥梁等重大风险。健全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渡口渡船资金投入,将渡口渡船运营纳入社会公共交通体系,推动渡口渡船升级改造。建立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机制,科学辨识、评估与跟踪处理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

2.消防

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完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建立健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部门联查、消防抽查、政府督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等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鼓励和推广在居民家庭、“三小”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设施。

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强消防站建设,逐步在各镇(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十四五”期间,建设完成特勤消防站1座、一级消防站3座、二级消防站4座。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开展消防普及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组织推行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相关标准对消防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根据住宅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消防通道治理方案。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

逐步构建以工程参建主体各负其责为核心,以政府执法管理、行业技术管理、社会评价管理为监管手段的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开展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推行安全行为标准化和安全防护控制标准化。聚焦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单元、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事故风险管控措施的全面落实。加大路桥工程、水电气廊等基础设施、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加强自建、私建、扩建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开展高处作业、防坍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在建筑工地上使用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严格规范施工升降机作业行为。加快数字化工地建设,实现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4.危险化学品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科学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及退出机制,对采用落后工艺技术或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予以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予以关闭取缔。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构建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构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实现“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的有效衔接,全力保证省、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信息化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刻反思“3.21”事故教训,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起数大幅下降、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5.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布点规划,严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

建立完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民爆企业隐患整改约谈制度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行业监管的融合,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民爆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

6.冶金工贸

进一步健全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深入开展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使用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整治。加强传统行业领域安全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改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较大风险辨识及防范全覆盖,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粉尘涉爆领域大力推进湿法除尘、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城化换人等技术改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强化源头治理。

7.特种设备

全面推广特种设备社会化监管模式改革,深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诚信评价体系。加大对车站、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对高风险的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和涉及民生的电梯、起重机械、叉车、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管理薄弱问题,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开展对涉危特种设备、气瓶、油气输送管道等承压类设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提高长输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度。

8.农业机械

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构建农机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查处无牌行驶作业、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进农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农机安全监理网络信息系统。探索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9.渔业船舶

加快推进海洋渔业执法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管控和减灾防灾能力。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加大安全监管的执法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监管、预警、应急信息化保障水平。加快渔船通讯、救生设施等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深入开展防风、防火、防碰撞、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加强海洋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渔政、海监执法与海域管理动态监测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海上渔业搜救体系。

10.其他领域

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建筑物占压挤压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和清理清除,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基础数据、职责分工、重点环节风险、督导内容和问题整改等“五张清单”的任务要求。加强油气输送管道规划与国土规划、公路等专项规划的衔接,从严审核项目,强化源头管控力度。在城镇燃气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管理力度,提升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建成液化石油气信息化管理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可溯源监管。加大燃气经营市场整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实施“瓶改管”,推进人员密集区域的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改管道天然气,推广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逐步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实时推送报警信息至燃气用户及相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险情。

健全完善油气管道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设施设备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加油站(点)整治力度,夯实属地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对医院、养老院、文化旅游场所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各领域属地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火灾、踩踏等事故防范。加强接送学生校车安全监管,强化落实校车提供者和学校的安全责任。

加大对产生、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的排查力度,严格贮存管理,规范利用处置,逐步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规范危险废物流程管理,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解决小微企业贮存不规范、转移不及时等问题,降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成本。

(四)强化基层应急基础,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1.推进基层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县、镇(区)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推进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建立完善以各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制度。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功能定位、划分原则和职责任务,不断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做到“定格、定人、定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机结合、能动高效的监管模式,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经费保障,配备工作装备,采取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或镇(区)和村居干部兼职等方式,推动网格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寄递、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按照工贸企业规模、风险等级进行科学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管部门和各镇区人员挂钩规上企业、粉尘涉爆、涉氨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制定监管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尽职照单免责。

探索推行派驻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和规范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五个规范”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监督检查队伍的一线作用。积极推进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县人大和政协对安全生产执法的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机制。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

2.推进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

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强化实操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质量。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制定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3.改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条件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配备完善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公益性监督检查、检测与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装备配备、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考核奖惩。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现场监管执法、取证听证、通信联络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系统及执法终端设备配置。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机动性执法能力,建立信息化共享共用支撑平台。

4.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管理,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清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确保依法执法。

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执法计划、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使用等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执法检查模式。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应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五)立足科技兴安,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加快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

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储备。创新应急管理监管队伍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稳定和发展的机制和环境。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加快引进应急管理领军人才。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开展应急管理职业教育。指导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履行社会责任,建设安全培训基地,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承担员工安全培训和继续教育,主动接收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鼓励安全工程、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专业的毕业生投身到应急管理工作中来。

2.完善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应急管理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业态的产业化,探索应急管理大数据服务社会化建设。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搭建政府、专家与企业的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和响应企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需求。成立县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在工艺技术、评估评审、咨询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更大程度地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各类安全技术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业务管理和诚信考评,促进安全技术专业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诚信经营。建立完善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公平公正、高效有序、权责清晰的安全技术专业服务体系。

3.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逐步完善应急管理科技投入机制和政策引导,大力培育、引进、整合应急管理科技优势资源,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的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的实时动态监管。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建设一个覆盖应急管理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联接政府有关单位,集危险化学品过程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状况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趋势预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评定和诚信管理、网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专家服务、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体系。突出风险预警与防控,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高危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等。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应急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维和安全保障水平。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其他市场主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4.提升企业安全科技水平

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形式,鼓励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技术改造,优化生产作业流程,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强自动化监控技术装备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和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立足企业建设为主,注重政府督促和政策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及行业安全管理标准。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加强城市风险防控,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1.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城市安全规划

结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将安全发展要求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编制完善重大危险源布局规划、城市水系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地震、气象、地质等领域风险评估,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强化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健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格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在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出租房屋、既有房屋、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加油(气)站、电力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新建相应安全和应急设施,加快改造不符合标准的现有设施,提高城市安全防范的韧性,增强城市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

2.立足风险防控,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监测

根据《“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指示要求,强化工业企业和重点园区安全监管,推进企业装置整改及安全改造,开发工业安全社会化服务平台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通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作业等运行安全风险。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开发消防安全云服务平台,对高层建筑、“九小”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提供风险评估、监测报警、维保检测、保险保障等社会化服务。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对城市供电、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电梯、道路桥梁、老旧房屋、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进行专项监测,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开发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气象、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3.提升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推动城市安全责任体系和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设置城市安全举报平台,建立城市安全问题公众参与、快速应答、处置、奖励机制。

4.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根据江苏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以省市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时间、任务、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做好机制保障,实现整体联动、共建共治,全面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工作,突出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统筹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七)完善综合减灾体系,提升防灾救灾能力

1.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新格局。强化县减灾委员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意见。整合各涉灾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救灾演练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灾情会商,落实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统筹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建立完善乡镇一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强化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者责任。

2.强化灾害风险防范

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立体监测和早期识别能力。有序推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提升全社会综合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建设县镇村三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工作,重点加强洪水、海潮、雷暴等自然灾害预警,完善县、镇(区)和村居(社区)三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协同工作模式。加强对超标洪水、海洋灾害等风险防范,统筹做好方案预案、队伍物资、蓄滞洪区运用等各项工作准备。开展易涝风险区域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强化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民防工程、体育场馆和学校等设施融入应急避难功能,做到一场多用、一建多能。

3.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自然资源、气象水文、人口、房屋、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数据信息以及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统一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出口。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作用。强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落实,完善灾情定期会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建设预警及应急广播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播发应急信息,实现应急信息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人群的有效传播。完善社会舆情应对机制,强化社会舆情引导。

4.加强救灾物资统筹保障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储备种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协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应急保障预案,修订完善防地震、防台风、防雨雪冰冻、防雷电、防洪涝灾害、防农林大火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置查灾核灾、应急救援设备装备,提高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间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征用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

5.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作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预测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建立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收集、数据汇总、灾害趋势分析预测、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等服务,为政府和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服务。气象、水文、地质、自然资源、电力、通信等部门推进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6.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受灾群众自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统筹做好恢复重建组织体系、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实施体系和监管体系等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鼓励、支持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发挥社会力量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灾后恢复生产、重建损毁房屋和设施。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积极性,发动群众不等不靠,自己动手重建家园。

(八)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调整完善应急、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县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体制,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力争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进一步健全县、镇街(园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施精准治理,实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推动全县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相邻企业之间、企业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快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联防协议。

建立完善应急评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动态管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库在应急管理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应急救援决策水平。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补偿与奖励、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抚恤、应急救援队伍运行保障政策,探索推行应急救援保险制度。推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重点时段和重要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值守期间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2.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及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强化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构建覆盖全县域、全层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实现有效衔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实现县、镇街(园区)、村(社区)、企业等单位的资源共享,加快应急平台系统整合。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无脚本“双盲”等演练活动,加强多灾种、规模化联合应急演练,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综合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推动镇街(园区)应急平台与县应急平台之间的对接,以及县、镇街(园区)、重点企业之间应急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互,形成覆盖县、镇街(园区)、应急救援基地和重点企业的统一指挥、协同响应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

3.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特勤消防队、大型企业、社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重点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督促中小企业依法自主或联合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推动政企联勤联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素质。加强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积极培育社会应急力量,引导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辅导,提升社会应急力量专业救援能力和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财政支持保障、社会化服务补偿、应急装备物资征用等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依托其他职能部门、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推动建立全县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调运快捷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4.加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力度

将应急管理执法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九)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应急素质

1.完善培训考核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宣传教育资源,培育符合应急管理发展需要的安全培训市场。支持师资雄厚、硬件完善、行为规范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及培训信息化建设,推进网络培训及特种作业实操模拟培训考试。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操作技能为重点的培训,提升安全培训效果。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倒查其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清况。

2.加强全民安全培训教育

全面实施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程,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加强警示教育,筹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县委党校要开设安全生产主题课程。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重点岗位人员实施强制性封闭培训。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且进行定期考核。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强制要求新上岗、转岗、复岗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员工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和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住宅、“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水平。

全面开展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计划,确保在“十四五”时期内实现县、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地方政府(组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达 10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扎实做好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实现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100%持证上岗。

3.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推动全社会树立“减轻灾害风险就是发展、减少灾害损失也是增长”的理念,努力营造防灾减灾良好文化氛围。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弘扬防灾减灾文化,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4.推进应急文化建设

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引导、扶持、发展应急文化产业,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书籍、音像制品、知识挂图、宣传单张、动漫、公益广告等应急文化教育产品的生产、宣传和推广,推进应急文化品牌建设。加强企业应急文化软实力和应急管理系统安全形象、文化标识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生产标兵创建等活动,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科技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应急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动应急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有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应急产业发展

1.加强应急产业政策扶持

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899),结合响水县应急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应急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逐步建立涵盖人才、科技、招商、金融等方面的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体系,落实责任分工,制订实施细则,增强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性和操作性,促进应急产业快速发展。

2.加强应急产业市场培育

开展全县应急产业结构、产品、服务等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关注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救援与处置等领域产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培育一批应急产业技术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的示范企业,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应急产业格局。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展览会,全方位展示最新的检测监控、劳动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灾害监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技术、装备和服务,搭建引领应急产业发展、展示先进技术、普及安防知识的公共平台,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应急产业总需求,培育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服务全链条的市场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工程

为深刻汲取“3.21”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互动性、模拟性、体验性和警示性,通过采取实物实景或模拟(虚拟)实景形式,在2022年底前筹建一个集宣教培训中心、警示体验中心、科技展示中心于一体的具有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功能的全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服务。

宣教培训中心提供专业基础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培训,一是通过动漫形式或虚拟现实形式建设各类型的模拟实训室(包括化工装置、机械加工、起重吊装、特种作业等),二是通过集中宣传、培训授课形式,全面宣讲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警示体验中心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特别是结合发生在我县的“3.21”重特大事故及其他事故案例,通过实物实景形式、视频形式、动漫形式或虚拟现实形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情景构建工作,具体涵盖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采用声、光、电等技术,运用模拟、互动的宣教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生产、生活中各种安全知识与技能、事故案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素养与技能水平。

科技展示中心用于举办涵盖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主题展览,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和其他安全生产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应用的推广。

(二)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工程

在全县范围内选定一批重点镇街(园区)和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企业或场所,采取企业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依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通过开展整体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科学评估重点镇街(园区)、企业或场所的安全风险等级及控制水平,绘制全县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到2022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对全县重点镇街(园区)及较大以上规模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

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全面掌握我县重点镇街(园区)及较大以上规模企业的危险源分布、风险特点、风险等级、事故场景及管控措施,并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对于达到较大以上风险等级(红橙色)的风险源单位(镇街、园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管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按照“建立一个主体、组建一支队伍、整合一套资源”的整体思路,采取企业投入和政府资助的方式,一方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加快企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推进企业间应急联动。另一方面以县专职消防队伍和装备为主体,整合其他应急力量,组建一支由政、企两方面组成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实现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指挥,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我县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三)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工程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盐城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全面覆盖、标准适当、分步实施”和“就近服务,战略支援”的原则,实施我县专职消防站建设工程。规划2021年至2023,全县所有镇(街道、园区)实现消防队站“全覆盖”,共建设专职消防队14座。其中2021年建成6(响水工业经济区、响水经济开发区、响水镇、陈家港镇、小尖镇、大有镇),2022年建成4座(南河镇、双港镇、黄圩镇、运河镇),2023年建成4座(张集中心社区、六套中心社区、七套中心社区、老舍中心社区)。到2025年底,全县建设完成特勤消防站1座、一级消防站3座、二级消防站4座;

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立足长远进行功能预留,优先保证站房等硬件设施建设,2021年启动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对于规划建设一级消防站及以上和消防救援力量相对薄弱的镇(街道、园区),首先确保2021年底之前完成站房建设,车辆和人员按“216”配备到位并投入执勤;2022年至2023,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及灭火救援等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推进建设任务,确保2023年底前全部达标,并通过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验收。

(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2022年底,基本建成响水县应急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动态管理,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动态监管,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网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专家咨询服务。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及构成重大风险的企业实现生产、使用、仓储、运输、废置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预警监测平台、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供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和事故风险预警。

以智慧应急一张图平台为依托,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县应急指挥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整合各层级、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施等基础数据库。根据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5G信息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系统化”的应急管理体系,进而推动全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效能显著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素质全面加强。

(五)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

进一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社区应急避护场所及相关指示标识和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城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根据各镇街所在区域城市特点,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改造和完善应急疏散通道,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安置服务。至本规划期末,在全县建成数量、规模与我县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个应急避护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目标责任管理,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始终把应急管理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领导要专门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安全政策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建立应急管理投入多元化保障体系,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优先保障应急管理重点工程投入。发改、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应急管理的产业、价格、税收和投资政策,把应急管理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推进安全生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镇街(园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适时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逐步在全县全面推行。推动建立企业关停并转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应急产业发展政策,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投融资支持政策。

(三)健全舆情监控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建立健全应急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全县各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正当权益意识,并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逐步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应急管理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引导媒体加强对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力度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县里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员工及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受理并予以尽快处理、回复,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开展规划动态监测,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应急管理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将各镇街(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应急管理规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实施本规划的评估考核,并在2023年和2025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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