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营造全省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21-12-01 10:34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营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委、政府工作要求,以打造全省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为引领,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办电手续,压减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服务透明度,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响水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普通低压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以及用户办电“程序和时限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电网供电能力公开”(以下简称“三公开”)服务,确保我县“获得电力”指标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达先进水平。

(一)办电更省力、更便捷。2021年底前,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以内,开门接电示范区内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均压减至2个;供电企业办电窗口全面入驻政务大厅和政务平台,并与地方不动产交易平台实现对接建成汇集各类办电证照资料的政务大数据库和电力接入线上审批平台,实现客户办电一窗受理、一次过户、一链收资、一键审批

(二)办电更省时、更高效。2021年底前,供电企业将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办电各环节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将102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并推动500电力接入免审批政策落地;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用户从申请到接电的全过程时间分别压降至5个、15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底前,低压小微企业客户从申请到接电的全过程平均接电时间进一步压降至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办电更省钱、更经济。2021年底前,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建设至计量箱,实现电力接入零投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前完善与用电地块相关的道路、管沟、管廊、隧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落实工程建设资金,降低用户电力接入成本。

(四)用电更可靠、更安心。2021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客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降至812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城镇、农村地区客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降至510小时以内。

(五)信息更透明、更公开。2021年底前,供电企业实现客户办电服务流程、作业标准、承诺时限、收费项目、资费标准、电费电价、电网供电能力等信息应公开的尽公开;实现业务申请、信息流转、进度查询、服务评价线上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客户与电网友好互动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精简办电手续

1. 精简办电环节。供电企业应最大限度精简合并用户办电环节。对低压用户,受理申请同步完成合同签订,取消供电方案和竣工验收环节,实行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办电;对1020)千伏非重要用户,现场勘查后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实行业务受理”“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办电,其中开门接电示范区内用户压减至受理签约”“验收接电2个环节;对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办电环节压减至5个以内(业务受理、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2. 简化收资要求。供电企业应最大限度简化用户办电收资要求。对低压用户,受理签约阶段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用电地址物权属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同)。对1020)千伏及以上用户,业务受理阶段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权属证明、用电工程项目批准(备案)文件;设计审查阶段(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仅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用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中间检查阶段(1020)千伏重要用户和35千伏及以上用户)仅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竣工检验阶段仅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对于前期已收资或通过线上方式共享调用的证照资料,无需用户提供纸质材料。(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3. 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供电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运用信息化服务手段,打造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电力业务系统与大数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通道建设,持续提升用户办电便利度水平。推进一窗受理,持续拓展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窗口服务内容;推进一次过户供电企业与地方不动产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房产过户后由不动产交易平台自动推送用电过户申请,一次性办结电力过户业务;推进一链收资20219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应将用户办电所需各类证照资料全面集成政务平台,供电企业从中共享调用,推行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推进一键审批2021年底前,电力接入涉及的规划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等各类审批事项全面实现线上并联审批,由供电企业在方案答复后发出行政审批需求,审批结果线上反馈供电企业。(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

4. 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供电企业要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缴费等一网通办服务。推行互联网+办电,打造线上申请、线上派单、线上收资、线上出具方案、线上报验、线上签订合同的全程线上服务体系,实现业务线上申请、电网资源可视共享、供电方案智能编制、全过程可视化监测,构建对外全过程公开透明、对内全环节实时监测的报装接电服务新体系。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用电报装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电企业不得加以限定。(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二)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

5. 超前对接电网规划。有关部门和供电企业共同推进城市规划与电网规划深度融合,打造国土空间规划与区域电网规划一张图,对于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电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资源,并做好定点定线等落实工作。贯通电力业务系统和政府项目审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代码和用电需求信息,以用电需求为导向,深化配电网网格化单元制规划,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至待开发用电地块红线外,缩短用电项目接电距离。优先在省、市重点园区打造开门接电示范区,实现用户受电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零距离接入用电。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

6. 压减行政审批时间。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持续简化电力接入涉及的各类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推进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及免审批政策落地。对一般电力外线工程(长度不超过500米),推行政府告知、企业承诺、工程直接实施、手续事后报备的免审批管理模式,对复杂电力外线工程(长度大于500米),实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占路意见书等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减35千伏以上电力接入审批时限。企业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时,可由主管部门出具工作函,实行以函代证业务办理模式先行办理用电咨询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

7. 加快电力接入速度。供电企业应推行业务流程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加快用电报装各环节办理速度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速度。2021年底前,低压配套电网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工,涉及新立杆、新建分支箱或者新建管沟的,10个工作日内完工;1020千伏配套电网工程在确定供电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以上配套电网工程,由供电企业和用户双向承诺各自工程完成时限,确保配套电网工程适度超前用户工程完工。供电企业应简化客户工程竣工检验内容,主要检查与电网相连接的设备、电能计量装置、谐波治理装置和多电源闭锁装置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设备,推行跨专业联合验收,一次性答复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立即送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8. 做好重大项目特色服务。供电企业应常态化开展政府、园区走访服务,根据用户潜在用电需求,前移服务关口,提早指导用户合理确定用能方式、报装容量、供配电设施选址布局,编制初步供电方案,待用户需求确定并手续齐备后,第一时间启动正式报装程序。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挂钩机制,由单位负责人挂牌全程督办;开辟重大项目接电工程建设、物资供应、验收送电绿色通道,提供一揽子接电服务;结合重大项目电能替代、综合能源、节能改造需求,量身定制专属方案,提供一条龙能效服务。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三)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

9. 优化供电方式。供电企业应结合电网实际,逐步有序提升电网资源开放水平,优化供电方式。2021年,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对于高压用户,按照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当地电网实际,优先采用既有公用线路供电方式,就近就便接入电网,将1020千伏公用线路接入容量标准提升至4000千伏安。积极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鼓励用户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临时用电需求,降低非永久性用电客户一次性投资。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0. 优化投资界面。供电企业应结合实际,逐步有序加强用户电力接入投资支持力度,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实行三省服务(省力、省时、省钱)。2021底前,实现全市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零投资1020)千伏用户电力接入推行政企共建,供电企业负责落实外线电气部分投资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提前完善项目用电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土建部分建设资金,降低用户电力接入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项目,供电企业优先延伸投资范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单位)

11. 规范收费行为。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用电报装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以任何名义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降电价政策,建立转供电加价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治的闭环机制,解决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问题,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园区、5G基站、老旧小区等转改直,推进新上项目由电网直接供电,最大限度避免新增转供电,确保终端用户准确足额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

12. 灵活调整企业缴费方式。供电企业应按照《盐城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用电客户缴费行为信用状况量化分析和科学评价。供电企业对诚信等级优秀的用户提供用电分析、用户内部用电设备应急抢修、电气试验等相应的增值服务,在满足上级电费回收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用户需求灵活选择签订分次划拨后付费电费结算方式。拓展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全面推广网上国网等线上缴费方式,升级完善银行第三方代收业务,方便客户就近缴费。(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四)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和运行管理

13. 加强配电网建设管理。供电企业应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采取增加变电站布点、新增出线、切改负荷、加装无功补偿装置等手段,消除供电半径过长、线路重载、短时低电压或高电压等问题。加强设备精益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推广应用智能配变终端,实施电网设备状态巡检,实现低压故障快速定位和处理。(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4. 科学安排停电计划。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实行能转必转、能带不停、先算后停、一停多用,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5. 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供电企业应加强不停电作业队伍建设和不停电作业装备配置,提升不停电作业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10千伏及以下不停电作业全覆盖。拓展应用1020)千伏综合不停电作业,2021年底前全用户报装接电工程全部不停电作业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16. 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治理建设。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及供电企业应加大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提高巡查巡护水平,定期开展电力设施安全检查,查清查全风险隐患;加强企业自备电厂安全管理,新能源企业运行风险管控,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管控无盲区、全覆盖,措施有效。供电企业应加强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日常运维,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内供电设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供电资产的安全隐患。督促并指导小区物业公司整改居民内部电线私拉乱接用电安全隐患保障民生用电安全平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

17. 办电程序和时限公开。供电企业应及时制定并公开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等服务须知,深化互联网+服务,实行办电全过程物流式展示。运用线上服务工具,方便用户、相关方在线实时交流,及时了解办电进度,实现重要信息和时间节点记录留痕。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的相关政策、制度、流程和时限。(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

18. 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供电企业应通过各类线下线上渠道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资费标准等信息;支持用户在线查询典型设计、工程造价以及设计、施工等企业信息;探索建立用户受电工程好差评体系,由用户对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推动工程实施规范、高效。发展改革部门应至少提前1个月在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调整的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19. 电网供电能力公开。供电企业应定期梳理配电网接入能力情况,按规定及时准确对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报装受限等情况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强化955981239812345等工单分析研判,精准定位配电网薄弱环节,及时将其纳入配电网建设改造计划。(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20. 加强宣传解读和政策指导。供电企业要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用电咨询解答服务,在办理用电报装业务过程中同步向用户宣传获得电力相关政策举措,做到办理一户、宣传一户。建立用电报装政策宣介常态化机制,综合运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供电企业客户端、营业厅等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措施、成效的宣传解读,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加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协同推进计划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发展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政企信息共享、行政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供电企业对标先进,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发改委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落实本计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四)做好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营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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