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10143696773/2020-00580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响水县 发文日期 2020-04-30
文号 响政办发〔2020〕2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响水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各镇区要进一步过细过实方案,强化联动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响水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18年、2019年工作基础上奋力完成我县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特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

一、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持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率达100%。(县城管局牵头,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在响水镇、小尖镇、黄圩镇和双港镇开展镇村全域垃圾分类,积极推进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县城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3.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治全到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率达100%。(县城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二、治理农村厕所粪污

4.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完成市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座。(县卫健委牵头,县住建局参与)

5.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结合村庄公共设施布局,合理规划设置公共厕所,新建(含改扩建)农村公共厕所71座。(县城管局牵头)

6.加强乡村旅游点公共厕所建设。新建乡村旅游厕所8座。(县文广旅局牵头)

三、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7.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占比达60%。(县水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参与)

8.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工程,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县水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9.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加强农村河道管护,探索建立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障的农村河道综合管护模式。全面建立以“五位一体”为主的多元化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建成18条农村生态河道。(县水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参与)

四、治理农业废弃物

10.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小型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不断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小型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参与)

11.农药化肥使用保持零增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试验、示范缓控释肥一次性施用、水肥一体化、机械侧深施等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削减化肥施用总量。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高效植保机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5%、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使用面积占比达8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2.推进农膜回收利用。进一步构建农膜回收利用网络,积极探索建立废旧农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机制。加强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试验示范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3.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4.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站点;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发展规范化病虫专业防治组织。种植大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种植散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5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15.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电气化,实现地区农产品电烘干覆盖率达到40%。(县发改委牵头)

五、 提升村容村貌

16.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将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作为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庄环境的有力举措和有效抓手,广泛动员农民群众,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即清理常年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治理乡村公共空间,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确保到2020年底,全县所有村庄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清爽整洁的小康生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参与)

17.改善农村出行环境。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果,形成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打造“畅安舒美洁”的农村出行环境。有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县交运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18.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优先选择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全年新建森林小镇1个,绿美村庄12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19.深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全县创建成1个省级、2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和16个美丽宜居村庄。(县住建局牵头)

20.推进卫生乡镇(县城)、卫生村创建工作。全县新创建3个省级卫生镇和13个省级卫生村。(县卫健委牵头)

21.深化美丽庭院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以“五清”行动为抓手,聚焦“三化”,积极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各镇区农村庭院要普遍达到“三星”净化标准,基本达到“四星”绿化标准,10%达到“五星”美化标准。创建156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并积极开展“美丽家园”省级示范点(村)创建工作。(县妇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22.深入开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全年计划创建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23.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完成10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24.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创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对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要求,广泛开展文明镇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提质扩量,深入推进乡风文明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到年底,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庄占比达到60%以上。(县文明办牵头)

六、提升村庄规划水平

25.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全面完成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做好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严格规划管控,分期分批推进,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同步考虑、相互衔接、有机融合、能够落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26.结合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村庄新建要有乡土特征,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七、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

27.保护传统村落。落实《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申报工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注重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鼓励联动推进传统村落与特色农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发展。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有效保护2个传统村落、建筑组群和盐阜特色民居。(县住建局牵头)

八、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

28.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牢固树立“建、管、用”并重的理念,大力推广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适合农村特点的村庄环境综合管理及社会化管护模式。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逐步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参与)

29.探索建立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镇(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县城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参与)

30.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文明户评比、积分奖励等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环境整治成果的浓厚氛围。(县民政局牵头,县文明办参与)

九、强化政策支持

31.县级财政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正常开展。鼓励各镇(区)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扶持力度。(县财政局牵头)

32.安排相关领域投资,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类基础设施建设。(县发改委牵头)

十、加强督导宣传

33. 发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镇(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34. 督促指导各镇(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重点任务,完善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干,一项一项推进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参与)

35.及时总结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厕所革命”等方面呈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和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参与)

36.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典型经验、科普知识,让基层干部群众干有方向、学有榜样、做有决心、奔有信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响水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参与)

附件:2020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原文及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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