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响水县2015年度创新驱动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
响水县2015年度创新驱动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会议和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创新驱动”战略,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特制订响水县2015年度创新驱动行动方案。
一、企业知识产权促进行动。县财政设立专利奖补专项资金,制订出台《响水县专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消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零专利活动,全年消除零专利企业50家。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争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达标企业,全年培育不少于15家。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每年培训200人次以上,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大企业核心技术专利产业化力度,全年组织企业申报发明专利100件,实用新型专利300件以上。
二、政产学研合作推进行动。年内新增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高校院所10家,签订各类政产学研合作项目100个。年内组织两次政产学研系列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各类政产学研系列活动。邀请省内外20家以上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县参加政产学研活动。全县5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至少与1家科研单位签订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40家以上企业聘请科研院所专家担任“科技副总”。二是组织“百名博士响水行”活动。年内邀请国内外100名博士到响水进园区、走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创新创业。
三、创新平台建设行动。一是推进园区层面的研发平台建设。以生态化工园区科技创新大厦为载体,完成盐城工学院-安徽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响水分中心成果展示、项目洽谈、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开展实质性运行。同时积极引进其他高校院所来我县合建高端化工新产品、新工艺公共研发中心。二是推进企业层面的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按照“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研发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六有”基本要求,采取企业自建、与科研院所合建等方式,建立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年内新认定省级研发机构1-2家,市级研发机构30家。三是推进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鼓励农业合作社同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共同建设涉农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建设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拉动农村消费,带动农民就业、农村青年创业、农民增收。年内新认定市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个。
四、高新技术提升产业行动。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各镇区和县国税、地税、财政、科技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政策的宣讲解读工作,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科技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应减则减、应免尽免,全年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达5000万元。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盐政发〔2013〕251号)、“科技创新券”等科技创新引导、奖励政策。二是实施一批高新产业项目。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年组织实施新特产业高科技项目10项,其中:化工产业5项、传动件产业2项、纺织产业1项、新兴产业2项。三是招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全年招引符合“省双创人才”标准的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年内组织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新认定省高新技术产品40项,培植国家高企5家,省后备高企6家,市高企30家,省民营科技企业30家,年内新培植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
六、科技金融推进行动。一是推进科技招商引资。向省内外风投、创投、科投等机构推介我县的成长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年内各引进1家创投机构入驻园区。二是做大科技贷款规模。继续组织中小科技型企业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年内新增科技贷款3000万元以上。三是引导科技型企业多渠道上市。通过与上海股权托管中心合作,引导3家企业在新三板、E板、Q版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