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驻响各单位:
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新要求,现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今年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完成2014年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盐城北抬头目标至关重要。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切实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2014年政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负责。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排出具体时间进度表,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千方百计解决问题,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一季度各项工作全面启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切实加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县政府将每季度对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突破改革创新
(一)推进市场化改革
1.创新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出台鼓励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向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快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经信委、工商局)
2.设立全民创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好创业引导资金的作用。组织开展企业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信委、财政局、工商局、监察局、物价局)
3.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培育和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盘活用好国有资产。(县国资办、政府各投融资平台)
4.全面放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事业投资,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激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发改委、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民政局、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5.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认真研究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卫生和计生体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适时提出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县编办)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项目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将县行政服务中心改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在各镇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出台并公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建立审批事项“负面清单”。推行容缺预审制度,完善联审联办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服务机制,力争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压缩审批环节三分之一、压降审批收费三分之一。(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7.创新价费和中介服务监管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收费备案制度,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建立中介准入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发改委、监察局、工商局、民政局、物价局)
8.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财政局)
(三)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9.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政府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完善县、镇区财税管理体制,稳步提升财政发展和保障能力。加大对镇区培植财源的激励力度,大力培植镇区财源。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规范债务管理,积极化解镇村债务,严禁镇村新增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县委农办)
10.深化“营改增”改革,落实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1.深化金融业改革创新,大力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引进银行、基金等机构落户响水,引导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积极防范企业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金融办、人行)
(四)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1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校长教师考核奖惩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局、人社局)
13.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积极实施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二、突破项目建设
(一)全力推进招商选资
14.筹建招商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招商考核机制,集中部门力量招商,大力推行中介招商、专业招商、驻点招商、以商引商,力争今年新招引重大项目10个以上,新开工建设重大项目10个以上。(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
15.加快推进陈家港电厂二期核准,拓展与中建材等央企的合作,突破与上海、苏南等地战略合作,大力推进日韩港台招商,努力在重大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外资项目招引上取得新突破。(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经济开发区、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
16.坚持一二三次产业齐抓,努力在农业项目、商业项目、物流项目、文化项目的招引上取得新进展。(发改委、县委农办、商务局、文广新局、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
(二)大力壮大实体经济
17.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八大类重点工程、工业“三百”工程,努力扩大有效投入。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7亿元,增长22%;工业投资170亿元,增长23%。(发改委、经信委、相关部门)
18.深入实施“123”工程。实行“一企一策”,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力争天容股份成功上市、裕廊公司销售超50亿元、德龙公司销售超百亿。(经信委、金融办)
19.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行动计划。确保30家企业实现升级,8家企业实现重组,力争全县新增定报企业20家,新增销售超亿元企业4家,培植外贸进出口额超千万美元企业4家。(经信委、统计局、商务局、工商局)
20.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突出抓好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有条件的镇区今年建成标准厂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全民创业园。力争全县新增私营企业800家,个体工商户4500户。(经信委、工商局、各镇区)
(三)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1.健全领导挂钩负责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领办帮办督办制度。(经信委)
22.扎实开展银企对接,建立全县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库,强化政银企战略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全年新增贷款15亿元以上。(经信委、金融办、人行、各金融机构)
23.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创新中小企业抵押担保方式,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办、经信委、人行、各金融机构)
24.做大财源担保公司规模,设立企业应急救助资金。(财政局)
25.实施企业用工服务计划,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用工问题。(人社局、教育局)
三、突破创新驱动
(一)加快提升传统产业
26.合金材料产业重点推进德龙镍业三期、永大镍业、荣鑫伟业投产达效,积极引进和培育产业后道项目,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合金材料和不锈钢产业基地。(沿海经济开发区、发改委、经信委)
27.再生纸产业重点推进隆亨纸业、富星纸业满负荷生产,启动晨阳纸业等项目建设,努力打造苏北最大的再生纸产业基地。(沿海经济开发区、发改委、经信委)
28.环保化工产业重点推进盐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发展,整合中小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环保化工产业基地。(生态化工园区、发改委、经信委)
29.能源产业重点推进三峡海上风电、国信陆上风电等项目建设,着力在陈家港电厂二期项目上取得突破,努力打造江苏东部沿海的能源基地。鼓励船舶装备产业重组转型发展。(发改委、沿海经济开发区)
30.稳步推进质量强县,努力打造一批名牌产品。(质监局)
(二)大力培育新兴产业
31.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实行资源、政策、力量聚焦,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务求在招引新兴产业项目上有较大突破。(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各镇区)
32.设立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引导资金1000万元,支持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加速新兴产业发展。(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
33.大力推进现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荣生电子电容储能材料技改项目年内竣工,通和电子项目年内土建竣工、设备订购,鼓励亚邦药业、康生药业等企业扩大规模。推进生态化工园区医药中间体企业向后道延伸,形成集生产、研发、销售一条龙产业新格局。(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
(三)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34.加快推进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电子商务、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服务业增加值确保增长13%,服务业投资确保增长23%。(商务局、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
3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海龙物流、快捷士物流年内竣工投运。(商务局、沿海经济开发区、小尖镇)
36.提升发展商贸业,不断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城市综合体项目落户,年内浙江物流城主体工程竣工,润生广场、宏锦商务大厦竣工投运,强化市场秩序管理,打造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商务局、响水镇、港城建设指挥部、陈家港镇)
37.加大“智慧响水”建设力度,推进古云梯关二期等项目建设。(经信委、商务局、黄圩镇)
(四)强力推进创新发展
38.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全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建成省级研发中心3个、培育高新技术产品20个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科技局、财政局、各园区、各镇区)
39.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家,尽快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建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与知名高校院所全面合作联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投资本联合,推进本地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挂靠联合,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发展。(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各镇区)
40.强化人才创新引领作用,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加大人才资源投入,大力实施“灌河人才计划”、企业家能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吸引人才创新资源向响水集聚。(县人才办、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镇区)
四、突破载体建设
(一)突破园区建设
41.创新园区体制机制,扩大自主权限,推行“一区多园”模式,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发改委、经信委、相关部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
42.抢抓沿海开发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功能,突破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全市争领先、全省有位次。(沿海经济开发区)
43.加快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和园区环境的提档升级,年内完成热电厂、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着力突破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园建设,突破南北共建,突破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打造成全县新兴产业发展的载体和对外开放的窗口。(经济开发区)
44.突出安全环保和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整合中小企业2个以上,努力打造苏北沿海投资环境最优、功能配套最全、转型升级最快、生态环境最好的园区。(生态化工园区)
45.积极策应市黄海经济区建设,加快启动建设头罾石化产业园。(发改委、生态化工园区、大有镇、各相关镇区)
(二)突破港口建设
46.加快推进灌河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力争上半年竣工通航;启动建设2个5万吨级公用码头,确保年内建成投运。(沿海经济开发区、交运局)
47.做好“一关三检”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港口服务体系,加快申报一类开放口岸,力争口岸开放取得新进展。(县口岸办、沿海经济开发区、港城建设指挥部、陈家港镇、县相关部门)
(三)突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8.加快建设连盐铁路,全面完成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大力改善我县沿海交通条件。开工建设204国道响水绕城段,进一步提升县城交通条件。完成县城至港城BRT规划设计、并及早启动建设,打造两城三区的快速大通道,方便群众出行,促进要素流动。(交运局、相关部门和镇区)
五、重抓农业农村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49.狠抓高效农业发展,每个镇区力争新建一个千亩设施农业基地,确保全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2万亩。(农委、各镇区)
50.大力推进“三大载体”建设,努力将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确保新引进农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农委、县委农办、县社、各相关镇区)
51.以温氏50万头、中粮20万头现代化生猪养殖、海参产业园等重大项目为龙头,着力打造全省知名的规模生猪养殖基地、现代高效渔业养殖基地、优质肉羊生产基地、桂花鸭加工生产基地。(农委、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各相关镇区)
52.大力开展农业招商,确保全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20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县委农办、农口部门、各镇区)
53.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和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让响水更多的农产品走进国内外大市场。(农委、质监局)
(二)大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
54.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村整组推行联耕联种、农田托管等方式,加快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高规模经营和综合机械化水平,确保全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万亩。(县委农办、农委、各镇区)
55.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合作社,确保全年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15家、家庭农场10家以上。(县委农办、农委、工商局、各镇区)
5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县委农办、国土局、各镇区)
(三)大力推进扶贫开发
57.抢抓渠北片区扶贫开发和黄河故道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机遇,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万亩。(县委农办、发改委、开发局、水务局、各相关镇区)
58.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三落实”力度,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5亿元,实施帮扶项目50个,确保全年2.5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县扶贫办、各镇区)
(四)大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9.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抓好村级组织增收、减负、化债工作,力争今年新增37个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的行政村,10个经济薄弱村实现新“八有”目标。(县委农办、各镇区)
六、重抓城乡统筹
(一)加速县城港城建设
60.突破城东新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的要求,加快实施“一湖、一馆、三楼、三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迅速拉开城东新区建设框架。(县城建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
61.突破提升老城。改造提升珠江路、灌江路、黄海路,稳步推进灌河风光带建设,实施幸福路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建一批农贸市场、公厕、园林绿化等项目;巩固创卫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工程。(规划城管局、住建局、响水镇、财政局、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2.积极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响水。(规划城管局)
63.突破港城建设。加快银港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启动港城医院、港城中学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实施星海城市广场二期、五金机电大市场一期等项目,提升港城服务沿海经济发展功能。(港城建设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64.坚持规划引领,做好重点镇集镇控规编制工作,坚决禁止小产权房建设。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力争年内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规划城管局、各镇区)
65.鼓励镇区抢抓新型城镇化机遇,创新城镇建设机制,加大集镇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住建局、各镇区)
66.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把兴华、合心、沙荡、郭庄等村打造成全市一流的统筹城乡示范点。(县委农办、住建局、各相关镇区)
(三)扎实推进统筹发展
67.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沿海水厂二期工程,大力推进小水厂改制,力争年内实现通镇供水主管网全覆盖。(水务局、各相关镇区)
68.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力争开通响水、大有、黄圩镇村公交。(交运局、财政局、各相关镇区)
69.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除暴露垃圾,疏浚县乡河道,迁移散葬坟墓,整治乱堆乱放和破旧搭建问题。(住建局、规划城管局、水务局、民政局、各镇区)
70.推进城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人社局)
71.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强县镇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县综治办)
七、重抓生态建设
(一)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和绿色响水建设
72.大力推进“绿色响水”建设,加快实施美丽城镇、生态园区、景观通道、绿色村庄、沿海增绿“五大工程”,启动建设沿海万亩连片生态林,完成成片造林8000亩,全县林木覆盖率达27%。(农委、林业局、规划城管局、交运局、财政局、各镇区)
7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完成小尖、黄圩、大有、南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铺设镇区污水管网55公里,建成双港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确保今年建成省级生态县。(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城管局、各相关镇区)
74.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环保局、农委、财政局、各镇区)
75.扎实推进沿海高速和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年内完成216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住建局、交运局、民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各相关镇区)
(二)加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力度
76.加强节能减排,确保完成省市确定的标准。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耗能企业用能监管力度,落实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提高能效水平。(经信委、环保局)
77.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强化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大力推进化工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建设固废填埋场,督促企业加大“三废”治理投入,对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环保局、生态化工园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区)
78.实施新一轮“清水走廊”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城乡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河长制,切实保护水环境。(环保局、水务局、各镇区)
(三)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79.强化沿海战略资源管控,全面清理整顿灌河岸线,留足公共岸线资源,保证沿海和灌河岸线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交运局、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陈家港镇、双港镇)
80.强化资源节约利用,科学有序、高效集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大幅度提高产业开发的集中度、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国土局、各园区、各镇区)
八、重抓民生工作
(一)办好民生实事工程
81.坚持民生优先、急需先行、量力而行、主动作为,今年集中财力办好20件民生实事。(县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镇区)
82.实施教育基本现代化工程,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重抓教育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加大教育投入,修建幼儿园93所、中小学校舍1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67个,新建4所学校和12个社区教育中心,力争今年完成教育基本现代化创建任务。(教育局、县各相关部门、各镇区)
83.实施社会保障惠民工程,新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5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人社局)
84.加快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完成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卫生局)
85.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所有农村敬老院实施“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继续推进镇区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局、各镇区)
86.实施社会救助工程,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救助标准,确保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民政局)
87.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程,帮助2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城乡劳动力2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社局)
88.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桥梁改造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3.5公里,改造危桥25座,修建农桥80座,加快新客运站搬迁进度。(交运局、财政局)
89.实施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新建1个农贸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3个农贸市场,切实解决群众买菜不方便的问题。(县社、响水镇、商务局、工商局)
90.实施城乡河道整治工程,疏浚县乡河道35条、170公里,不断改善城乡水环境,提高河道行洪排涝和灌溉能力。(水务局)
(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9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进各类教育,全力突破响中,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教育局)
92.强化县镇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卫生局)
9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托底保障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加快建设备灾救灾中心。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不断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人社局、民政局、红十字会、残联、财政局)
94.加强人口与家庭服务,推动人口均衡协调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计生委)
95.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创新保障方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建局)
96.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办好第11届文化艺术周,打造响水小戏特色,不断繁荣文化事业。(文广新局)
(三)加大社会治理力度
9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建成县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坚持源头治理,健全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县综治办、民政局、县法制办、司法局、各镇区)
98.加快平安响水建设,以“技防城”工程为载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公安局)
99.推进法治响水建设,完成法治主题公园建设,争创江苏法治县。(县综治办、司法局)
10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监局、各园区、各镇区)
101.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推进数字药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食药监局)
102.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切实提高事前预警、事中救援、事后恢复的综合处理能力。(县应急办)
103.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一加强”、“金桥行动”等活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始终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信访局、司法局、县综治办)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4.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提高政府效能,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
105.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县法制办)
106.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实效,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办)
107.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监察局)
108.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守“十个一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监察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