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解读五

发布日期:2014-11-20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县创建办着重推进和专题督查四项工作:一是组织对各单位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督查。县委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文件,县委宣传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通过督查来了解相关情况,不断总结提高。二是组织卫生包干区整治并及时督查。今年创建省文明城市,比卫生县城的标准更高,不仅要卫生,而且要文明。因此,按照创卫的模式整治环境,打扫卫生,是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前提和关键。要强化两个责任:一是响水镇、经济开发区及相关社区(居委会)的主体责任;二是各挂钩部门(单位)的配合责任,要深入卫生包干区,和社区(居委会)的同志一起,制定整治计划,上足人力物力,迅速整治。各挂钩部门(单位)还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志愿者进楼栋行动”和“文明创建督导员进小区行动”等活动,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宣传,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三要瞄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重点实施创建硬件设施、社区小区建设、街巷精细化管理、城市文明交通、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等方面整治提升工程。四要开展全县星级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的督查。各窗口行业单位要按照省文明城市对窗口行业单位的要求,在全力达标的基础上,积极争创星级文明窗口。县创建办将于近期组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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