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县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灌东盐场,黄海农场:
为切实做好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现将《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林政〔2011〕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现结合响水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一)规划目的:加强县域林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强化使用林地的宏观调控,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结构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完成林业发展战略目标,改善全县生态经济环境,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努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任务:一是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各镇区、各有关单位,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林地管理档案;二是以江苏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为指导,明确县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三是分解落实县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优化县域内的林地结构(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等)和空间布局;四是明确林地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五是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六是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和措施。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统一组织和领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规划项目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城管、住建、水务和交运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研究决定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掌握规划编制进度,落实工作经费,组织检查和成果评审等工作。规划项目组由县林业局局长任项目负责人,要调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上进心强的各部门骨干力量为项目组成员。规划项目组负责编制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布置、规划资料组织、相关协调和上传下达工作,督促项目组成员进行具体规划报告的编写工作。
三、 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根据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6月底,要全面完成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整个编制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1年7月~8月上旬)
1.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规划组,召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2.制订工作方案、规划框架和技术细则。
3.组织培训。选送项目组有关人员参加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培训,进一步统一调查方法与技术标准。
4.收集有关本县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资料、林地利用现状和历史资料以及近期林业建设各项规划资料。
(一)基础地理信息资料类
·1:10000电子地图
·响水县SPOT卫星影像资料
·行政区规划图(民政局)
·交通图(交通局)
·水系分布图(水利局)
·行政村界限图(民政局)
·土壤分类图(农委)
·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局)
·立地类型分布图
(二)林业相关资料
·响水县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森林旅游及森林公园规划及建设成果资料
·《响水县林业“十二五”规划》
·响水县沿海滩涂规划及建设成果资料
·响水县其他林业工程建设及规划成果资料
·响水县“十五”、“十一五”分年林地征占用详细资料
·响水县林权发证及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
·响水县林业区划成果
·响水县公益林建设详细资料
·响水县商品林建设相关成果资料
·《响水县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报告、森林资源分布图、小班因子数据库和调查年—基准年—2011年中两个时期的造林、采伐、征占用林地造林(落到小班、地块)
·《响水县“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报告》
·十二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
·《生态县建设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各专项“十二五”相关规划:《水利建设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规划》、《给水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现代物流业规划》、《现代农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房地产等方面发展规划资料,沿海经济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资料、《响水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响水县相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告》、响水县生态旅游相关景区规划建设成果资料、响水县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详查资料
(三)其他相关基础资料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最新统计年鉴(近五年)
·响水县县志
·其他响水县有关的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5.购置必要的调查仪器及设备,印制调查表格。
第二阶段:外业调查(2011年8月中旬~10月上旬)
1.补充调查。对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使用1:10000地形图和卫星影像资料对森林资源变化情况进行调查补充。
2.利用最新“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重点商品林规划,核定生态公益林(地)、商品林(地),进行森林(林地)类别划分(落到小班、地块)。
3.根据林权小班矢量化(林权小班数据库及矢量化)成果,目的是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林地保护规划内容纳入同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4.调研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需求现状与趋势。重点是各部门(2011~2020年)落实项目、地块和规模的用地(尤其是林业用地资料)。
第三阶段:内业汇总(2011年10月中旬~11月底)
根据收集、调查取得的资料,提出初步的规划目标和任务。预测各林种用地指标,提出初步的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各类用地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内业整理,综合协调、平衡,完成规划图的绘制和规划表的填报,编制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报告,形成《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领导小组的意见后,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送审稿)。
第四阶段:成果审定及发布(2011年12月初~12月底)
组织有关专家对《响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送审稿)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阶段:建立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2012年1月~2012年6月底)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专项工作经费,搞好协调指导;项目组的具体工作要明确分工,各项任务落实到人,项目组各项任务承担者要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质量管理,重视技术支撑。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性强,要求标准高。一方面要求项目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材料,适时组织成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明确抓好质量管理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的主要意义,强化质量意识。另一方面要聘请技术支撑单位—省、市林业局及相关专家帮助3S技术应用和共同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
(三)严格工作部署,确保规划进度。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准备工作复杂多样,涉及面广,要注意与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协调,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安排规划进度,确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