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和《盐城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中止响水县灵珍堂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响水县灵珍堂药房有限公司

响水县小尖镇307路豫北居委会

响水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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