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11:49 来源:响水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县直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镇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所属中小学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3.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业余体育学校,下同)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4.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5.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6.负责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具体举措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全县中小学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教育装备工作。

8.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制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办学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9.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制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开展职业指导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各类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

10.负责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12.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和有关学历教育考试招生等工作。

13.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协调教育教学活动。

14.组织、指导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5.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和质量监测等工作。

16.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县中小学规划建设、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经费管理、督导评估、质量监测、考核奖惩、安全稳定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18.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19.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研究、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运动员奖励政策、标准;加强运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20.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

21.负责县内举办的国内外体育比赛和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性的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县体育总会,指导全县各运动协会、体育协会等社团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与财务管理科、组织科(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德育工作科)、人事科(档案室)、学前教育科、初等教育科(响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等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安全管理科。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响水县黄海路98号

负责人:

魏佳兵

办公电话:

0515-867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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