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5-13 11:50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级机关和外省区市县发送县政府的公文。研究县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7.负责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收集编写信息,准确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10.负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等。

11.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12.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筹安排全县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重要出访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13.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等重大事项,推动压实镇级风险处置责任。

14.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联系协调驻响金融机构,深化政银企合作交流,配合驻响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金融服务,支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15.组织实施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负责推进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强化对全县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牵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重大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方案。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财经科、服务业科、城建交通科、农业科、社会事业科、工业科、信息督查科、政务公开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机要秘书科(安全管理科)、外事与接待科、金融服务与监管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36号

负责人:

王海

办公电话:

0515-8688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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