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响水县部分高中2025年下半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
|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响水县部分高中决定赴苏州大学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响水县部分高中2025年下半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苏州大学设立招聘专场,经自主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谈测试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00—12月12日18:00,考生登录响水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注册后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1.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④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⑤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3.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初试、面试及签约 1.初试。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学科素养、普通话、粉笔字等,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成绩合格者中前40名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40人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初试结果,不计入总分。 2.面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上微型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4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围。 3.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工资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符合“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申请条件的,可享受“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的相关待遇,或者符合《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条件的,可享受《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相关待遇,但不重复享受。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响水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781028。 五、招聘工作监督 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78015。 响水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