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预警通知受本地污染累积和上游输送共同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县将出现中度—重度污染过程,达到《响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的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自11月21日10时起,全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防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倡导绿色生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根据气象预测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响水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