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账户

发布日期:2025-11-18 09:27 来源:盐城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银行信息申报,生育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可一次性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有三种情况的生育津贴发放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仍按原渠道发放: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

二是所有单位参保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

1.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2.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可以按照原渠道发放给用人单位。

具体需要怎么申请、查询?

方式一:江苏医保云APP

(一)银行信息申报:第一步:参保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点击个人中心进入登录/注册页面,点击注册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第二步: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二)生育津贴查询: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查-生育津贴查询,生育津贴查询页面显示已经核定的信息。

方式二:个人网厅

(一)银行信息申报:

第一步: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平台(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点击个人登录,选择使用江苏医保云APP账号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账号需实名认证过且认证成功后修改过一次密码,才能成功登录个人网厅。

第二步: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二)生育津贴查询:

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我要查-生育津贴信息查询,可选择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点击查询,生育津贴信息明细显示相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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