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县公安局牵头起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
联系单位:响水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响水县长江路,邮编:224600)
联系电话:0515-86860110
电子邮箱:ZJB13625134660@qq.com
附件: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