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5-31 08:28 来源:响水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水务发展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县行政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2.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和县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县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湖治理、河口控制和城乡供水排水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等。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拟订水利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县级水利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水务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

7.组织实施重点水利水务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水务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流域和区域骨干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等。

9.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县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10.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镇区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和台风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2.负责全县城乡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负责全县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生活污水处理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组织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负责镇村污水治理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

13.组织重大水利水务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拟订全县水利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水务信息化和水利水务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指导重大水利水务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裁决跨镇区的水事矛盾纠纷。指导水利水务行政许可、水政监察、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河湖取土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15.承担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审计科)、规划基建科、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科、财务科(统计科)、河长制工作科(工程运行管理科、生态河道科)。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441号

负责人:

张成

办公电话:

0515-86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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