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9.7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57万元,儿童福利类2.7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建设以及孤儿助学工程。

省级下达我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专项资金66.5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类35.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23万元、社会公益类8万元,分别主要用于改造提升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支持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实施和支持镇(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我县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切实履行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认真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及时安排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经费来源

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2〕104号)老年人福利类57万元、儿童福利类(孤儿助学)2.75万元。

2.《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3〕70号)儿童福利类35.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23万元、社会公益类8万元。

小计126.2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本年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57万元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显著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满意度100%。

2.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转、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直至毕业。本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使用中央彩票公益金6.25万元(上年结转4.5万元及2023年资金1.75万元),共资助7名孤儿,资金在孤儿入学取得学籍后3个月内发放,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收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本年使用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上年结转资金14.9万元支持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包括内部氛围改造、空调安装、功能室配备桌椅等)、为民办实事“微心愿”项目为全县14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购配送价值500元/人的物品,以及开展“六一”儿童节广场宣传活动中广告制作和儿童学习用品等方面。

3.社会公益类项目:我局2023年11月出台《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方面专项资金的通知》(响民发〔2023〕24号),将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类8万元资金下达到各镇区,要求各镇区按照经费用途为特殊困难对象开展精神关爱、行为矫正、危机干预、情绪疏导等专业服务。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满意度100%。

(三)资金结余情况

1.中央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孤儿助学)结余1万元,于2024年上半年发放完成。

2.省级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35.5万元用于2024年建设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使用。

3.省级福彩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23万元用于建设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使用。

4.以前年度结余省级资金“明天计划”7万元,因“明天计划”补贴条件较高,我县年内无满足条件儿童申请。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306户;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5人。

2.质量指标。孤儿助学金发放率100%。

3.时效指标。收到资金后按规定及时下达经费。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家庭适老化改造后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满意度100%。接收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满意度10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中央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孤儿助学)结余部分已明确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及时申请用款计划,用于发放2024年度上半年孤儿助学金。

2.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结余部分将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序时支付项目资金。为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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