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响水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江苏导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响水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JSZC-320921-DXGC-C2024-0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响水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1-DXGC-C2024-0002 2.项目名称:响水县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分包一预算价为30.51万元,分包二预算价为34.6275万元,分包三预算价为34.8975万元,分包四预算价为34.96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5万元;分包一预算价为30.51万元,分包二预算价为34.6275万元,分包三预算价为34.8975万元,分包四预算价为34.96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食品及农产品抽检总批次为不少于2000批次,分为四个包。分包一的批次为不少于452批次,分包二的批次为不少于513个批次,分包三的批次为不少于517个批次,分包四的批次为不少于518个批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0日前,根据采购人安排完成检测和数据上传国抽系统目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024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响水县灌江路166号 联系人: 孙其成 联系方式: 1890511944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导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响水县黄海路177号 联系人: 张淼 联系方式: 15851107492 八、其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导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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