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财政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做好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省财政厅启动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对促进法治财政管理提档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县财政局认真领会新指标体系的新要求,把握年度重点评价内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创新创优,齐心协力推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通过细化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从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年初县财政局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认真收集整理2022年法治财政标准化资料,并汇总上报至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获评2022年度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
(二)利用财政宣传月推进财政普法宣传实践。为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今年9月我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财政宣传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活动中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践行法治思想 勇担财政使命”为主题,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全面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拓展学习宣传公共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级财政部门出台的相关惠企利民政策措施。本年度,我县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中,“六进”累计37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册,受众人数达24000人次。
(三)加强法律宣传积极营造“诚信财政”氛围。我局认真开展“诚信财政”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会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积极引导会计人员坚守会计行业职业准则、监督、约束,激励会计人员严格自律,在全县财政系统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积极营造“诚信财政”氛围。
(四)加强典型案例评析强化以案释法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涉法涉诉案例分析会,认真研读、分析实践中各级财政部门出现的财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认真学习有关专家对于案例的分析、解读,在典型案例评析过程中加深对于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自身合法合规建设,提高财政部门应诉能力。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依托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五)制发政府采购诚信倡议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进一步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政府采购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提高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水平,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制发倡议书的形式,向相关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以《政府采购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制作《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清单指引》《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指引》《诚信倡议书》等,提升采购人和供应商等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助力政务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
(六)多渠道多种载体开展法治财政宣传。以《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政监督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惠企利民政策为重点,通过室内外电子大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法规政策知晓度。依托《响水日报》专版、县政府网站等各种媒体,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和最新民生保障政策。利用县和镇(区)宣传画廊、公开公示栏等载体悬挂宣传标语或专栏,宣传最新惠民、惠农、惠学、惠企财税政策,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拍摄微电影《圆梦》,讲述了县财政局和人社局利用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返乡创业的故事,反映落实政府对创业富民给予财政扶持和优惠政策。该微电影已参加市法治财政微视频、动漫作品评选活动,并将通过政府网站展播。
(七)健全法治财政管理制度实行依法理财。我局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要文件的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法治财政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以局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计划,并通过发文的形式予以确定。二是加强重大财政决策制度建设。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已出台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前法律审核办法》《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相关制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及其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听证规则、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事后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有力地推动县财政重大财政决策规范化运行。我局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按照重大财政决策制度规定,进行集体讨论,扎实推进涉及社会公众的重大财政决策事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行审查。
(八)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权力清单信息。一是按照县委编办和县依法办要求,对涉企行政权力清单28项进行了梳理,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3项。同时配合有关科室,积极做好全市政务数据目录的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33项事项的录入和编制工作。每年编制5张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即财政行政权力清单、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2022年全县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向社会全面公开。包括重大财政政策、一般财政政策、预决算执行报告、人事任免、财政动态信息等,尤其是热点问题及涉及百姓的内容都及时公布。
(九)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执法责任制规定,对执法行为管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都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通过内控制度对财政重要权力节点进行监控,把风险管理方法引入到财政管理各个环节,规范个人自由裁量权,根据行政权力清理的结果进行动态更新。着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该局对现有的行政执法制度及执法流程等进行梳理,将执法流程和制度细分为行政权力分解、执法依据管理、执法行为管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行为监督、执法评议考核与执法责任追究六个部分,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识不深入、不全面,学习运用法律法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二是普法宣传不深入。普法活动的形式相对单一不够丰富,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开展更多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深入浅出的宣传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三是调查研究不充分。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响水建设的调研开展不充分,需作为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做实做细。
三、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财政履职目标,切实增强了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各项制度等措施,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法治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建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法治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经费和普法经费落实到位。三是财政法治职能发挥到位。以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
(二)强化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行政决策程序办事,并力求科学准确。凡重大决策事项,都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适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督查整改制度。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认真排查法治建设的弱项和短板,及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坚持廉洁行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治建设责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提升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实行依法行政,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证行政权力的取得要依法,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按流程,行政权力的运行要公开、要接受监督。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加强行政权力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财政部门的2项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和3项其他事项及2 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 、投诉渠道等逐项整理,逐项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四)率先学法,不断增强财政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财政业务方面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制定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明确党委书记是带头学法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做学法表率,每半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学法活动,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参与县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带动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五)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局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宣传教育工作;
(二)扎实做好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积极做好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认真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和涉法涉诉事务管理的法律审核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
(六)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