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响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加强学法普法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政策推动引领。按照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积极构建党组领导、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的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结合民生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学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理论水平。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公示栏、微信等渠道进行普法知识宣传,积极发动各科室利用节假日(特定节点)等通过制作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殡葬改革、养老服务条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等。今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9000余份。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民政系统和县法治办组织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三项制度”等执法工作程序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助力法治工作成效落实。
(三)规范落实政府职能改革提升。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民政服务机构日常监管检查工作,今年1-11月,共开展各类监管执法检查12批次。重点聚焦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事务、慈善活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执法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能够做到彻底整治不留隐患,不断增强民政领域依法办事、依法尽责的能力素质,努力提升法治民政的工作标准。二是深化救助综合改革。为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事项改革,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县级审核确认权下放到镇人民政府,由各镇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直接负责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三是规范救助保障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各镇社会救助窗口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行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一网通办”和 “一站办结”,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更加便民高效的工作目标,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投资1500万元打造银杏苑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约1000㎡,专注中医康养结合,为全县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专业照料、助餐服务、休闲娱乐等多元化养老服务,集中托养失能、半失能以及老年病患者,同时提供日常门诊等医疗治疗服务。二是全力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投资130.58万元在为560户空巢独居老人完成安装一键呼叫装置、烟雾报警器基础上,又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免费安装毫米雷达波防跌倒装置和互动式远程视频监控,按需发放智能手环144个,连接至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或子女手机,织密空巢独居老人居家生活安全网,24小时保障老人居家安全,此项创新工作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三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今年我县“一事一议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创新实践方案,经过省厅多轮审查筛选,最终在近百份方案中成功入选“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机制方面工作探索”创新试点,我县也成为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试点单位。创新实践以来,我县积极兜准、兜好、兜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全县已为28名特殊困难人员列入社会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境。四是强化托底保险和收入认定功能。为提高群众抵御灾害的能力,对困难群众遭遇重大疾病、失能失智、因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等突发情况给予保险救助,投入资金416万元,全面实施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2023年1-8月份,今年全县共理赔173起129.68万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时间部署、重大问题全程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密切督办,顺利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以支部为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强化对干部职工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党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严格执行学法制度。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对全年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作了明确要求,要求领导班子带头,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并在工作中用法治思维约束自己的言行。
(三)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把学法、普法纳入日常工作当中,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时间节点,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同时,通过开展广场宣传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服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民生类法治宣传资料。
(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今年7-9月,高标准接受县委联动巡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制度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征求局纪检派驻组意见和建议。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工作力度,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提高全县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法制审核质量、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增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二)全力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党内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
(三)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做好民政各业务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组织策划集中宣传方案,通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江苏慈善周等主题活动开展密集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规范执法工作制度落实。健全社会组织行政约谈工作机制,强化对新成立组织的法律法规宣讲。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抽查比例,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继续清理僵尸型、空壳型社会组织。
(五)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规范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监测,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指导各镇规范使用临时救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适度扩大救助范围,推动低保救助扩围增效,不断提升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构建主动发现网络,拓宽线下发现渠道,及时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对象,早介入、早救助。
(六)配合做好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