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县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商务局起草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26日前反馈至县商务局外经外贸管理科。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电子邮箱:xsswwm@163.com

地址:响水县城九龙港路1

联系电话:0515-870680621515101612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

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区管委会

深入贯彻落实42、市“56政策精神,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县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3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企业,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响水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的;420241-11月份在响水有自营进出口实绩5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及时向辖区内企业宣传,做到“应知尽知”,指导辖区企业对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家单位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如实际申报资金超出预算金额时,以预算金额按比例进行支持。

3.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并进行信用审查。县商务局根据《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等开展信用审查,并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信用审查情况,在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实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和惩戒。经审核,拟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尚未修复的,近3年有一般失信行为的,按80%额度安排项目资金;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按不高于50%额度安排项目资金;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和安排资金。

4.县商务局做好企业申报指导、项目审核、信用审查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审结果由商务财政共同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商务根据评审意见向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财政局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操作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确保上报项目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性,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5.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02411-20241130日,展会项目以展会结束日为准。企业申报材料于20241210日前一式份报至县商务局外经外贸科,联系电话:87068062;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材料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绩效目标管理

1.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进行绩效初评。

2.县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及时总结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支持项目明细、资金使用效益、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商务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商务厅。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汇总表



响水县商务局响水县财政局

2024123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内容及标准

1.对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的展位费和展品运输费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80%补助。单个企业单个项目补助上限10万元。(部分贸促计划内展会省厅给予直接补贴,企业申请前请与展会公司做好对接,请勿重复申请)

2.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和重点商务活动所产生的出入境机票费用给予补助(不超过经济舱机票价格的50%,单次往返亚洲国家和地区机票最高补贴4000/人次,单次往返亚洲以外国家和地区机票最高补贴8000/人次),单个企业单次最多享受3人次的往返机票补贴。

二、申报材料

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支持外贸稳中提质项目申请表

3.项目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须包含付款银行章)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4.境外展方邀请函及与展方确定展位的有关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复印件;

5.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或公安局出入境记录打印页)复印件;

6.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电子机票行程单(含乘客姓名、具体航班、价格,加盖购票渠道方或票务代理公章,如会展公司代订,需提供公展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机票费用付款记录、航空公司公布的经济舱最低运价数据(乘坐非经济舱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性材料;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三、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凡涉及综合发票的项目,合同中均须列明各个项目的费用明细金额。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申报材料中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为本项目出具鉴证报告的相关社会中介机构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对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已履行政策宣传告知义务。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6.同一项目,没有重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支持外贸稳增长项目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单位性质

(见备注)

银行账号


开户行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

费用

情况


支持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元)

申请支持

金额(元)

批准支持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本企业申请江苏省商务发展资金 万元,同时承诺按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公章


日期: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单位性质分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

企业、其它;

2.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须手签;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

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附件3

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地

项目类别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执行额

补助比例

申请支持

 

批复金额

有无失信行为

失信行为

等级(一般、较重、严重)






























































备注:县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承诺:以上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县商务部门(公章)县财政部门(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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