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响水县2023年改善农民群众 住房条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15:23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驻响各单位:

《响水县2023年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响水县委员会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23626


响水县2023年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

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市2023年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实施意见》《响水县持续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五年(2022-2026)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响水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房改善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的重要抓手,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突出农村危房、老旧农房等重点方向,推进乡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特色风貌塑造,推广绿色农房建造,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确保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体系等与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同步推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响水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把农房改善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既有建筑解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进城入镇、规划发展村庄插建翻建、扩建新型农村社区等多种改善方式,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更新住房,年内全县完成1500户农房改善、拆除空关房1000户、整治彩钢瓦屋顶40万平方米目标,创成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省市传统村落3个,其中黄河故道沿线4个镇改善农房800户,拆除空关房600户、整治彩钢瓦25.1万平方米。

三、重点工作

1.系统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布局优化。各镇(区)要统筹考虑乡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利用新一轮规划发展村庄调整契机,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充分保障留村改善意愿的用地空间。2023年底前,各镇(区)要完成50%以上规划发展村庄的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和动态更新,对现有村庄发展现状进行科学评估,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和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县农房一张图信息系统,做到一房一档、人房合一,增强房屋安全监控能力,达到全县一体化统筹管理、县镇(区)应用共享效果

2.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各镇(区)要认真落实上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2022年底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采取户户复查、逐级复核等方式,710日前完成整治成效回头看,并向县住建局报告工作情况。要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率先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加快改造改善2000及以前所建农房。进一步健全农房常态监测评估机制,对动态新增的安全隐患危房,及时组织房屋安全质量鉴定和整治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两年内消除全县农村危房。对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房屋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户,按照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镇级网上申报、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结合房屋危险程度和群众意愿,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进行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方式,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落实好托底安置措施。

3.持续加大进城入镇引导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民进城入镇政策体系,大符合农房改善条件的农户购买集镇住宅商品房的奖励力度,确保进城入镇农户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以县城、港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以优美的环境、便捷的服务和稳定的就业,把城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吸引有条件的农民群众进城入镇。

4.大力抓好农村空关房治理。进一步系统梳理老旧空关农房存量,增加连片拆除增减挂钩的奖补标准,优化土地增减挂钩奖补的兑现方式。提供多元改善方式,让农民自主选择,引导农户自行拆除、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盘活利用。2023年底前,黄河故道片区、镇(区)骨干道路及主要河道两侧、已建成新型社区周边的空关房率先拆除。对规划发展村庄内部分质量良好的空关房,修缮提升后通过置换等方式,实现活化利用。

5.全面推进新老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村庄插建翻建。把插建翻建作为农房改善的新突破口,调动农民自我更新住房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年推进11个以上村庄的插建翻建点建设,每个村庄插建改善不少于10户。按需扩建新型农村社区。对群众有意愿、用地能保障,可以按照300-500的标准,适度扩大村庄规模。依托老村庄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要与老村庄提升同步规划建设,新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兼顾新老村庄居民需求和服务半径,促进新老村庄共建共享。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建设用地调整、农房建设审批、建筑风貌管控和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实施村庄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村庄农房面貌和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6.继续开展彩钢瓦屋顶整治。注重工作方法,向农户全面宣传彩钢瓦屋顶安全风险,引导其自主更新主房和附房彩钢瓦屋顶,确保2023年清除彩钢瓦屋顶40万平方米,黄河故道片区及镇(区)骨干道路和重要节点,全面消除彩钢瓦屋顶。坚决杜绝新增主房和附房彩钢瓦屋顶,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

7.持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常态化运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等五位一体综合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公共空间功能品质。

8.同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积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大村庄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党群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农贸物流等公共服务配套。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不断提升乡村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将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9.扎实抓好特色风貌塑造。按照一镇一村、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景的总体要求,从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特色塑造、乡村治理等方面,推动绿美村庄、水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每个镇至少打造1个省级生态宜居和美乡村,双港镇洪南村创成省级示范项目和黄圩镇云梯关村、响水镇苗寨村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小尖镇朱浦村、双港镇恩覃村、南河镇新海村创成市级特色田园乡村;黄河故道及S326省道沿线打造2个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带,培育储备10个县级特色田园乡村;力争黄圩镇云梯关村列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培育6个传统村落保护村庄。对已命名云彩村、五河居、丰华家园等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回顾评价、跟踪指导和整改提高,切实巩固和发展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成果。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落实传统村落挂牌保护,统筹抓好新建农房和传统村落保护,强化各类遗存的活化利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修缮加固传统建筑应采用传统建造技艺和传统建筑材料,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整体风貌相协调。各镇(区)要认真编排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和传统村落保护村庄申报计划,同步制订创建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

10.强化农房设计建造管理水平。遵循绿色、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等要求,合理配置功能空间,引导农村住宅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节能环保和宜居宜业方向发展,满足农民现代化生产生活需求。响水镇五河居、大有镇康庄村、双港镇洪南村要推广绿色农房设计建造,鼓励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引用适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合理使用保温节能材料和绿色技术,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标准,探索建设一批绿色农房和低碳公共服务设施。建房农户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11.促进乡村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空间布局,依托乡土资源和产业基础,推进农房改善与农业产业发展互促并进、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力争通过2-3年努力,打造更多有特色、有认可度、有竞争力的响水金名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县统筹、镇主导、村实施的工作要求,由县农房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统筹和组织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工作谋划,科学制定年度方案,合理编排实施项目,扎实推进农房改善各项工作。各镇(区)在2023715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政策保障。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有效发挥县级平台公司资金蓄水池作用,建立预收储预兑付机制,预收储地块通过验收立即与镇(区)兑现。落实服务保障,用好用足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指标,加强建设用地调整补充,保障农民建房需求。同时,推进农村建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农房建设审批流程,推进镇级一站式办理窗口设置。

(三)强化宣传服务。通过多种途径,采取不同形式,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工作,激发群众参与农房改善的自觉主动性,对参与农村建设的建筑企业给予支持,建立优质施工企业、乡村建设工匠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有关技术人员和镇村干部普及相关知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自建、市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档案管理。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改善过程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设置标准化村镇建设档案室。建立改善农户一户一档,要真实全面反映农房改善前情况、改善过程中和改善后状况。统一代建的农房改善项目一案一档要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资料详实、数据可靠、工作过程可追溯。

(五)严格督查考核。农房改善工作将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年度计划,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房办要制定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建立跟踪督查、目标考核制度,每月通报各镇(区)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督查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确保农房改善工作高效推进。


附件:1.2023年度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目标任务

分解表

2.2023年度全县1980年及之前房屋和危房整治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2023年度全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改善农房任务(户)

插建翻建村庄数量(不少于10户)

拆除空关房(户)

整治彩钢瓦(平方米)

省市县级示范项目(个)

绿色低碳乡村试点

示范项目

特色田园乡村

传统村落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1

经济开发区

60

0

20

17000





1



1


2

响水镇

190

2

100

20000


2

1


1



1

1

3

小尖镇

280

2

220

78000




1

1



1


4

陈家港镇

120

1

80

16000





1



1


5

大有镇

210

2

170

59000


2



1



1

1

6

南河镇

130

1

100

51000




1

1



1


7

双港镇

200

1

100

45000

1

1


1

1



1

1

8

运河镇

210

1

130

74000





1


2

1


9

黄圩镇

100

1

80

40000



1


1

1


1


合计

1500

11

1000

400000

1

5

2

3

9

1

2

9

3


附件2

2023年度全县1980年及之前房屋和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自建房排查系统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

四类人员危房改造

备注

1980年及之前

房屋

危房存量

1980年及之前

房屋

合计

C

D

1

经济开发区

4

470

0

0

0

0

两个排查系统危房存量有10个数据重叠

2

响水镇

4

17

0

0

0

0

3

小尖镇

14

129

142

3

2

1

4

陈家港镇

34

405

0

2

2

0

5

大有镇

15

136

0

15

14

1

6

南河镇

2

25

101

9

8

1

7

双港镇

2

75

0

5

5

0

8

运河镇

9

85

59

16

15

1

9

黄圩镇

10

107

101

5

5

0

合计

94

1449

403

55

5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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