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和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提升登记准入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11号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下载应用工作,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服务领域的运用,持续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事目标,加大力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下载应用工作,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服务领域的运用,持续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方式最优”的高质量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通过系统集成、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一体化平台的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认领。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服务市场主体,指导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进入“江苏电子营业执照和印章同步发放系统”,领取一套4枚“电子印章”(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称章)。积极推动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认领,积极引导。
(二)主动指导市场主体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采取现场指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场景动漫等多种形式,主动宣传解读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化作用,指导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通过 “微信”、“支付宝”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自行或授权其他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继续加大各部门所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事项的使用频次和范围,积极鼓励市场主体更快、更好接受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扩大应用影响力和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三)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功能。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功能主要体现在认证登录、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
1.应用认证登录。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到应用系统,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口令、手机动态验证码、数字证书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2.执照出示。企业到政府部门办理业务,需要向政府部门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时,窗口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窗口业务处理系统将收到企业身份真实性的验证结果,包括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3.执照留档。营业执照代表企业的合法身份,也是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凭证。企业携带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线下业务时,如果政府部门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可以不必复印或扫描纸质营业执照,直接打印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
4.照面信息获取。政府部门业务应用需要采集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时,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提高数据准确性。
5.电子签名。企业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政府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企业的自主行为。
(四)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防篡改的特性,发挥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执照出示等功能作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并关联企业相关许可证信息。对于能够通过共享、调用等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证件,力争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步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现有系统改造费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应用支撑,推进业务协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应用环节和场景,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加快现有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改造,推进系统建设,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强化宣传培训,创新推广应用。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宣传、培训及应用推广工作,努力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推广应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响水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