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11:45 来源:响水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意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执行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7.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全县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县工作、定居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审计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科)、人才开发和专家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县表彰奖励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和信访科、响水县人力资源市场、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响水县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响水县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响水县劳动保险管理处、响水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响水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响水县劳动监察大队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333号

负责人:

吴红卫

办公电话:

0515-8686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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