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3 11:06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响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响陈线、南至疏港路、西至灌河、北至南潮河,总规划面积约7.91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新能源、绿色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科技及现代服务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响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5851108187 0515-8673518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61940738

联系邮箱:92567318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公众参与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和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6OCySpobGHdgPFnFR3OjQ?pwd=mybq)等提交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和常住地址,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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