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响水县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11:08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水治办〔2019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0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盐城市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管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标准进行检验和评价。

序号

地区

水样

数量

(份)

合格

数量

(份)

合格率

%

备注

1

响水县

3

3

100%


响水县住建局

202311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

检测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无锡监测站

一、出厂水

地区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主要指标与GB5749-2022标准限值值对比

检测结论

指标名称

浑浊度NTU

色度

臭和味(级)

消毒剂余量(mg/L

菌落总数(CFU

/mL

总大肠菌群(CFU

/100mL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mg/L

pH

肉眼可见物

铝(mg/L

铁(mg/L

锰(mg/L

总硬度(mg/L

标准限值

1

15

无异臭异味

游离氯≥0.3/二氧化氯≥0.1

100

不得检出

3

6.5~8.5

0.2

0.3

0.1

450

市区

1.响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出厂水采样点

2023.11.9

实测值

0.12

5

0

0.71(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39

7.60

0.0806

<0.020

<0.00050

167

合格

2.响水县沿海水厂出厂水采样点

2023.11.8

实测值

0.10

5

0

0.31(二氧化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62

7.52

0.0712

<0.020

<0.00050

175

合格

3.响水县运河水厂出厂水采样点

2023.11.9

实测值

0.11

5

0

0.81(游离氯)

未检出

未检出

1.49

7.69

0.0829

<0.020

<0.00050

181

合格

注:水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测如下指标:

1.出厂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1、表2项目(43项)”1次,全年至少检测“GB5749-20221、表2、表3项目(97项)全指标1次。

2.管网水:半年至少检测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6

3.管网末梢水:半年至少检测常规“GB5749-20221、表2项目及消毒副产物1次。

4.二次供水:半年至少检测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8及消毒副产物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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