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3年度第二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贯彻落实省政府(苏政规〔2023〕1号)、市政府(盐政规〔2023〕2号)《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巩固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在全县9个镇区开发90个为期3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面向响水县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90个。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招聘数量(人)

工作内容及要求

就业形式

1

响水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2

小尖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3

陈家港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4

大有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5

南河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6

双港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7

运河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8

黄圩镇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9

经济开发区

10

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工作

全日制

二、工作内容

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关的工作。

三、安置对象

响水县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置有相关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上岗。

四、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采取全日制用工形式,按照1840元/月工资标准给付,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居)报名。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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