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16 09:49 来源: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加强法治响水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党政职责,重视普法学法用法。

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学法用法职责。印发《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抓好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制度。以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行为。制定落实《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促进我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环评审批、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成立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案件办结质量。认真做好应诉答辩和复议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业务培训计划》,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3年所有在编人员经过培训,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检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清废行动、放射源专项排查、氟化物专项排查、挥发酚专项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窜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配套办法。今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起,罚款166.7793万元。

四是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县电子政务网络,将我局环评审批、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处罚信息纳生态环境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系统,其次我局开通了环保举报热线,同时设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专人负责投诉电话的接听、记录、交办、归档工作,确保群众的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

三、创新宣传,增强环境法治意识。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点为契机,广泛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信访办理、行政审批的全过程,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培训,宣传环保安全知识。通过统一购置相关解读释义、多次组织集中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和依法行政等讲座,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工作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镇区之间信息共享、相互合的主性还不够,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还有欠缺。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难以满足现阶段规范执法的需要。

为更好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县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一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使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监督管理走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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