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访谈——响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11:55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的工作成绩:

近年来,全县民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奋发进取,着力打造人本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已连续十一年荣获全县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省、市级文明单位。

一、政治坚定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系统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系统守正创新、崇德力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

二、民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坚持以精准救助为目标,积极做好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及时提高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深化“村帮办”社会救助制度,探索“急诊救助”响应模式,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民生托底保险救助,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2020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保障资金5.2亿元,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局认真落实养老优待政策,以医养融合为主导,加大投入,持续强化机构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创新“公建民营”新机制,构建全县“12349”智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努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县现有养老机构18家,机构床位数2342张,入住老人465位;11所镇(区)敬老院经过“三有三能六达标”提升改造,占地面积均在15亩以上,绿化覆盖率均达60%以上,集中供养能力均达70%以上,均已达省定星级标准,共有房屋65幢,房间781间,建筑面积30068㎡。2020年以来,全县接受上门服务老人已达5.1万人,线上服务11.1万人次,线下服务54.3万人次,累计发放尊老金3253.5万元,全县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底前,全县还将建成2个以上“枢纽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社会事务体系进一步完备。扎实推进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全面抓好“一套表”、“两本账”、“三张清单”的落实落地,努力打造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服务模式,对需要完善帮扶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采取“1+2”模式进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统筹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控辍保学等一体化关爱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婚姻登记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全县婚检率达97%,历年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

三、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强化学习宣传,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系统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强化重点防范,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对全县18家养老服务机构,逐一列出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图表,做到“一表清、一图清”。局成立4个督查组,分片包干13个镇区,定期深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会同县消防救援部门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行考评验收,达标率100%。2020年以来,全系统累计检查民政服务机构263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82人/次,排查隐患502条,已整改502条,整改率100%。

访谈:

1、问:颜局长,市面上有时会遇见流浪乞讨人员,请问民政部门是如何处理的?

答:感谢这位市民朋友关注此类群体,此类群体无依无靠,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近年来,我们民政部门一是强化街面协同巡查机制,建立完善流浪乞讨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库,持续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常态化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劝说引导、医疗救助、转介安置等工作。二是探索“3221”寻亲返乡工作机制(三发布、两运用、两统筹、一深挖),三发布:借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当地媒体等方式发布寻亲公告;两运用:运用公安系统DNA和人像比对,运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模块比对,检索走失人员信息库和户籍库;两统筹:统筹政府和社会寻亲资源,让公益机构积极参与寻亲工作;一深挖:从日常交流中深挖有效身份信息,有效掌握寻亲线索;先后寻亲成功返乡54人。三是积极协调安置落户工作,将长期滞留精神障碍且超过三个月的乞讨人员由县民政部门统一报送县公安部门审核审批,办理户口簿、身份证和医疗保障卡,纳入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报销待遇,目前,已有24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问:颜局长,经常听人说家庭遇到困难时,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请问是不是真的?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能申请到多少钱?如何申请?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家庭遇到困难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①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因难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②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地户籍家庭或个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的大重病患者可以转介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支出型困难保险赔付和托底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一事一救):具体计算方法为:按天计算,最长180天。临时救助标准=(低保标准÷30天)×临时救助人口×临时救助时限。

申请方式:在户籍所在地村(居)服务大厅申请,或直接向镇民政办申请。

3、问:颜局长,请问常说的低收入人口包括哪些?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目前,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

(1)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经镇人民政府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2)特困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4)支出型困难家庭: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4、问:颜局长,你们民政上经常宣传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请问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具体包含哪几个方面?需要我们个人出钱购买吗?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由县级财政出资,无需个人花钱购买。民生系列保险共包含四个险种,分别为:①公共安全家庭财产救助保险;②公共安全人身伤亡救助保险;③重病支出型困难救助保险;④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

在保险规定的时间内,每个险种分别提供以下保障:①公共安全家庭财产救助保险,我县辖区内的居民住房因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或者家里发生火灾爆炸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保险赔偿(不包括生产经营事故)。②公共安全人身伤亡救助保险,我县居民在盐城辖区内因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溺水或者家里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煤气中毒导致伤亡的,可以申请保险赔偿(不包括生产经营事故)。③重病支出型困难救助保险,我县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经过县一级民政部门确认的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首次确诊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以申请保险赔偿。④特困人员护理困难救助保险,我县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因为年老或疾病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有人护理的,可以申请失能失智护理费;因为意外或重大疾病入住二级以上医院的,可以申请住院补贴。

5、问:颜局长,我想问一下,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困境儿童?能补助多少钱?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目前,我县符合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有五种类型:一是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保障标准是集中供养孤儿3000元/月;散居社会孤儿2300元/月。二是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刑期、戒毒期在 6 个月以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 6 个月以上,下同)的儿童;父母双方弃养的儿童;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是1900元/月。三是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下同)、病(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规定且需要长期治疗,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在押、强制戒毒、弃养的儿童;非婚生育,父母无监护抚养能力的儿童。保障标准是1500元/月。四是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主要包括: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长期在外流浪儿童。保障标准是1300元/月。五是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保障标准是1300元/月。

6、问:颜局长,请问低保如何办理?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我们通常所说的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申请、受理、核对、审、确认、发放等基本程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为:低保申请一镇社会救助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一入户家境调查一镇民政办审核一审核结果公示一镇人民政府确认一长期公示一资金发放。根据目前的政策,此项工作由镇区人民政府审批,困难家庭可以及时向镇区提出申请。

7、问:颜局长,请问哪些老人可以享受尊老金呢?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我县为8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尊老金,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600元/人/月。今年已为15320名老人发放尊老金1797.93万元。

8、问:颜局长,哪些老人可以享受上门服务啊?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我县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已常态化运行,并登记录入60周岁以上老人信息107310条,已为全县18742名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线上服务34659人次、线下服务206238人次。享受上门服务的老人类型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中、重度失能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5小时)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3小时)标准给予护理服务;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3小时)标准给予护理服务;④经济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农户)中75周岁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3小时)标准给予护理服务;⑤除国家抚恤补助金外无固定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中70周岁以上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3小时)标准给予护理服务;

⑥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人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30元(1.5小时)标准给予护理服务。

9、问:颜局长,我想问一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哪些服务呢?

答:这位听众朋友,你好。我县坚持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助餐、文体活动等服务。目前全县共有17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镇社区19个、农村社区155个,共有床位1985张,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均达100%。

10、问:颜局长,请问适老化改造主要改造哪些方面呢?

答:我县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五个方面,配备轮椅、助行器、淋浴椅、护理床康复辅助器具,开展包括地面、墙体、卧室、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目前,我县累计投入270万元为全县9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困难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此项工作先后被央视新闻联播、民政部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

11、问:请问颜局长,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普惠殡葬的补助标准和办理程序?

答:根据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实行全民普惠殡葬服务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响政办发〔2016〕67 号)文件要求,凡具有响水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驻响部队的现役军人和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均实行享受惠民殡葬基本丧葬服务费用补贴。减免的内容包括遗体火化费600元、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400元和一个价值200元骨灰盒,共计1200元。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凭医疗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到逝者户口所在村(居)领取《响水县全民普惠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在出殡当日办理火化手续时进行递交,即可按照规定享受全民普惠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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