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17 09:17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全县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愿检尽检”的人员实行自费单管采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16元。

二、“应检尽检”的重点人员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卡,到指定的采样点免费混管采样。

三、取消就诊检。医疗卫生机构对就诊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进行抗原检测后方可进入医院开展诊疗(急诊除外);住院和陪护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按标准收费。

四、混管阳性涉及人员出示提醒短信后,实行免费单人单管采样。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7日起执行,如有调整,以县指挥部通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核酸采样的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前往采样,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响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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