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10143696773/2022-0072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响水县 发文日期 2022-11-01
文号 响政办发〔2022〕60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中心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省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建〔2022〕130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流通机制,引导种植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我县粮食供需结构。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注重绩效。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重点补贴稻谷生产者,进一步明确“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

(二)县级统筹,镇区落实。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具体落实。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补贴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补贴对象

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对象原则上为稻谷实际生产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稻谷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申报主体不得重复。

四、补贴依据和标准

稻谷生产环节补贴依据为2022年稻谷实际种植面积。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不含50亩)的补贴标准:直播稻为30元/亩、机插稻为40元/亩;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的补贴标准:直播稻为90元/亩、机插稻为100元/亩。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平台直接发放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安排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县制订的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研究制订本镇(区)具体工作方案,要进一步明确镇(区)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稻谷补贴工作总负责,要做好本镇(区)补贴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审核公示、汇总上报,以及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更正工作。村(居)委会负责本村(居)稻谷生产补贴的申报、补贴面积采集、登记造册、补贴数据的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村委会组织申报和建立清册。村(居)委会(包括农业场圃)根据县制订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稻谷生产者申报,并登记造册,稻谷生产者在申报时需填写申报表、分组分地块补贴登记清册和分组分生产者补贴登记清册,稻谷生产者要在申报表及补贴登记清册上分别签字确认,再由村组干部、村(居)委会主任分别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居)公章后报镇(区)。

(三)镇级补贴面积核实公示、汇总上报。各镇(区)负责收集汇总各村(居)申报数据(包括稻谷生产者姓名或单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县镇(区)两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稻谷种植地点等内容),稻谷补贴面积原则上应同今年第二、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中稻谷发放面积保持一致。补贴面积经初步审核后在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村(居)委会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由镇(区)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有必要的要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要拍照存档备查(公示开始和公示期结束各拍1 次,共2次)。

公示无异议后,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召开补贴面积审核会议(会议记录留存备查),汇总全镇(区)稻谷生产补贴情况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呈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同时由镇(区)财政所将补贴信息录入(或导入)“一折通”系统。

(四)县级审核审定、组织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稻谷生产者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镇(区)重新核实、公示。所有镇(区)公示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正式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各镇(区)要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将本镇(区)补贴汇总表(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政府公章)、稻谷补贴分组分地块补贴登记清册和分组分生产者补贴登记清册的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

(五)完善档案管理。各镇(区)要将本辖区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开展对全县补贴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归档材料主要有:镇(区)补贴实施工作方案,以村(居)为单位、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表和图片资料,抽查、核查情况表,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补贴申报文件,县人民政府同意发放的批复,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建立补贴发放信息跟踪机制。补贴发放结束后,县财政局要及时查看“一折通”系统,跟踪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有无发放失败情况,分镇(区)统计补贴发放失败信息。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镇(区)对照“一折通”系统反馈的发放失败信息进行重新核实,核实后的正确信息交由本镇(区)财政所进行更正。信息更正后,县财政局及时组织进行再次发放。

(七)汇总上报。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贴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稻谷生产补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县纪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要密切合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具体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要从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抓起,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稻谷生产者“一折通”账户。

(二)强化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镇(区)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对稻谷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者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镇区都必须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区)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稻谷生产补贴各个环节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直接发放到稻谷生产者“一折通”账户,稻谷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均设立并公布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将稻谷补贴纳入地方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县财政、农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县财政、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将适时对各镇(区)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补贴对象是否准确、种植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解读是否到位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稻谷生产者基本信息采集错误、再次组织发放仍未成功的、“一折通”平台信息管理不力、不服从县级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以及擅自扩大补贴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  86886471  县农业农村局  86882028

附件:1.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分组分地块登记清册

          2.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分组分生产者登记清册(代公示表)

          3.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分组汇总表

          4.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分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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