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响水实际制定《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县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哪些同志?
包括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履行哪些职能?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好不充分不平衡发展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县政府工作的工作原则包含哪些?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
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主要有哪些?
根据会议任务的不同,县政府会议主要分为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全县性会议等。
六、政府公文处理要求有哪些 ?
政府公文处理要严格行文规则,规范办文流程,严格签发程序,加强审核把关,控制发文数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办理时效。
七、县政府组成人员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培训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县长请假,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备;副县长请假,应事先报经县长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应事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