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二期工程(4#~5#泊位) |
建设地点 |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海堤路1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小蟒牛作业区新建2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自上游至下游依次为4#泊位、5#泊位),码头总长513m。陆域最大纵深约492m,占地面积为385.3亩(25.69公顷)。年吞吐量650万吨,货种为散货(红土镍矿600万吨/年,矿建材50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红土镍矿、矿建材等散货在装、卸船作业过程中、物料堆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装卸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道路扬尘等。运营期针对卸船废气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门座式起重机卸料漏斗上方四周设置挡尘板和喷雾装置;漏斗下口设置橡胶防尘帘和喷雾装置;通过在散货堆场设置高压射雾器来降低物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在散货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通过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利用岸电等措施来减少船舶柴油机尾气的排放。通过选购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合格的燃料油等措施来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定期对散货装卸码头(含引桥)面清扫和冲洗,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所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陆域生活污水、到港船舶污水(生活污水)、码头(含引桥)面、装卸机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以及初期雨水。运营期码头面(含引桥)冲洗废水、装卸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含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堆场喷淋、道路清扫;陆域、船舶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机械冲洗、堆场喷淋;机修废水经一体化机修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堆场喷淋、道路清扫,项目所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 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做好对装卸设备的维护工作,运输车辆尽量鸣笛次数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获得一定的降噪效果,项目西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机油、含油污泥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与码头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固废环境外排量为零,所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响水县陈家港镇人民政府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联系电话:0515-86787036 传真:0515-86870078 E-mail:xshbjxm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