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4 16:09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响水县双园路446号,邮编:224600,电话:0515-868820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4月份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抓平台建设,规范公开流程,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手段,完善公开体系,加强组织推进、督促检查和培训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强化组织推进,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推进、协调和落实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按照《盐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和《响水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研究分析,落实针对性举措,以目标和任务引领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月份全县机构改革后,对政府序列部门和新成立的部门,逐一明确公开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落实分工责任体系,完善协调机制,并做好过渡时期公开职能的衔接和承载,确保不留盲区。5月上旬,第一时间发文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悬挂横幅、信息公示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新《条例》的规定要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参加省市组织培训的基础上,邀请市信息公开办负责同志来响,就新条例的贯彻、主动公开、公开实践指导等进行辅导、培训,各镇区、重点部门的公开意识和水平得到增强和提升。县政府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月度学法制度,并将各单位学法情况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以此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示栏、信息查询点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5645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619条。及时更新机构改革后政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梳理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主动公开事项,丰富充实公开内容,设置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区动态等专栏,开设全县预算决算公开专题栏目,公开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在县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程序要求,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为重要参考,规范接收、登记、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各个环节,完善内部交办、承办流程,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司法审查。2019年,我县通过当面申请、网上平台等渠道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5起,涉及国土资源、财政、环保、公安等多个方面,均按时予以答复。

(四)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重点打造县政府网站,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按照省市要求着力推进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网站改版后的业务衔接和内容保障,常态化开展网站自查自纠,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好办事服务、政策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板块,保证信息更新的频度。优化栏目内容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网站安全防护管理,严把网站信息发布关。重视政务新媒体的维护运行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和清理备案工作,5月份、7月份开展了集中整治,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压实开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新媒体的规划建设、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制订了整改任务清单,完善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常态化巡查、维护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5

4

4

规范性文件

25

21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

-11

573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0

-8

76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04

+4

196544

行政强制

289

-2

71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7

75102.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1

0

1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1

0

0

18

(二)部分公开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1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1

1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仍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提升。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新《条例》。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新、旧《条例》加强对照研究,吃透具体条款的内容,通过辅导、培训和实例指导,帮助各镇区、各部门更好地掌握理解,增强公开的意识,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充分发挥其公开、便民和办事服务功能。巩固提升广播、电视、公示栏、公共查询点等传统载体的作用,大力拓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形式,扩大受众面,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公开平台体系。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增强公开能力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公开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明确责任体系,加强协调沟通,提高镇区、部门的公开能力和办理答复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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