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运飞。如果您在涉及交通运输方面有什么问题,与周局长直接交流。
嘉 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真诚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谢谢大家!
主持人:交通运输联系千家万户,服务企业百姓,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领域。今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重抓改革开放,进一步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的战略部署,积极完善提升新型交通路网,加快构建更具开放合作性的交通大环境,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所以节目刚开始,我们还是先请周局长简要介绍一下,今年我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好吗?
嘉宾:好的。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中心,坚持规划引领,立足项目支撑,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项重点工程快速推进、序时达标。截至目前,204国道响水绕城段、326省道响水西段改扩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工可文本;响水火车站连接线、苗寨大桥连接线工程,正在进行项目工可编制。港航重点项目方面,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已完成项目工可评审及初步设计;新建大桥作业区4×1000吨级公用码头工程,完成岸线评审、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审查;新建小蟒牛作业区二期2×5万吨级公用码头工程,完成项目工可编制;双港作业区物流码头工程,项目工可和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民生实事工程方面,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已完成路基处理20公里,路面浇筑5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投标5座,开工1座;县道大中修工程,8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并进场施工。与此同时,一类口岸申报、10万吨海港论证及连盐铁路响水段等重点项目也快速有序推进,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交通支撑。
网友:主持人好,周局长您好。今年我们响水的出租车管理比以前明显规范了,服务质量也明显提高了。但还是有一些出租车驾驶员,存在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的情况。请问你们交通部门有没有什么改进的措施?
嘉宾:这位网友你好!长期以来,我局一直非常注重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取缔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突出规范管理,重抓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一方面,我们深入推进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不断加大运政执法和稽查力度,重点整治出租车驾驶员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和不主动出具票据等违章行为。去年以来,我们累计查处出租车违章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36起,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二次被投诉查实的停班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办理上岗手续;对三次被投诉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营运资格。另一方面,我们以强化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严格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加强出租行业教育培训和内部管理,加大对“96196”、“12345”投诉件的查办力度,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网友:我是一个内河运输船主,船号为“盐市运舶(606)”,我的这条船已向响水交通局申请船舶拆解。现在,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审批的有关情况?
嘉宾:好的。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部署要求,“对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干线船闸的200吨以下的船舶进行淘汰,拆解时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底结束”。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下达响水拆解任务60艘。我县船办按照船舶申报拆解的先后顺序,已将相关资料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也严格按照既定目标计划数进行审核。从你这艘船资料申报时间看,其申请时间相对较迟,暂不在上述拆解计划内。为维护广大船主切身利益,从去年开始,我局多次请示县政府和市交通局,请求协调省交通厅、省财政厅,放开拆解计划。市运管处也已向省交通厅进行了专门请示。目前,根据我们向市运管处了解掌握的情况看,近期省里将会下发这方面的文件,还请各位船主耐心等待,一旦上级文件下达,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和你们取得联系。
网友:我想报名学习驾驶员,请问选择哪一所驾校学费便宜?除学费外,还要交其他费用吗?
嘉宾:首先说明,我县所有驾校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已报物价部门备案,县运管处要求各驾校都上墙公示,收取的培训费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学车费用包括理论阶段和实际操作阶段,理论培训和考试费约250元左右,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费约4000元左右。如果考试不合格的,公安车管部门按规定收取补考费,安全文明常识补考不收费。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考场适应性训练费等,学员有权自行选择消费,驾校及其教练员不得强制统一收取。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教练员向学员索取或收受财物,或者是谋取其他利益的,你们完全可以拒绝,并拨打96196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护短、绝不手软。
网友:我是一个船主,准备在你们响水的通榆河跑砂石运输,但听说响水那边正在限航,能不能跟我讲讲具体情况?
嘉宾:你好,由于通榆河在我县辖区属于四级航道,所以我们确实在限航。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单船总长不超过45米、总宽不超过10.8米、装载吃水不超过2.2米、水线以上最大高度不超过7米的,可以进入我县通榆河航道;单船总长超过52米、总宽超过10.8米、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超过7米、富余水深少于0.3米的不得进入我县通榆河航道。所以,你要对照这个标准,决定是否要来响水装运砂石。
网友:我是某项目部的负责人,我们公司为了经营需要,想在灌河航道的某段建桥梁,请问是否需要通过航道管理部门的审核?这方面都有哪些具体规定?
嘉宾:这位网友你好。根据2015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规定,“建设单位需要向航道管理部门提供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依法报送通航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20万—50万元罚款”。《航道法》同时还规定,“对违反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则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如贵公司在灌河航道建桥梁,请严格按照《航道法》上述有关规定实施。届时,我局航道部门也将全力以赴为贵公司做好相关涉航服务工作。
网友:我是住在204国道边的农户,我在自家靠近路边的空地上搭棚卖菜,为什么每次都会被路政人员拆除?你们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嘉宾:这位网友你好。《盐城市路政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其中,国、省道公路用地不少于3米,县、乡道公路用地不少于2米;第13条第4款,“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场、设置障碍、种植作物、放养牲畜”。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搭棚卖菜,这种行为属于违章搭建,违反了《公路法》、《盐城市路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对其依法进行拆除,于法可依,这也是保障公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请理解并支持我们交通公路部门的工作。
网友:我们运河镇四套村条堆组六套干渠上有一座危桥,由于年久失修,给我们村民安全出行带来很大隐患。过去我们曾经多次向上面反映,请求进行改造,但是一直没有没人来做。请问,这座危桥改造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嘉宾:这位网友你好,你刚才反映的这座危桥,在我县农村公路网运河镇四套中心路上。这里,我们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向你明确两点:第一,关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省交通厅每年都有项目计划。对于农村桥梁改造的实施,首先应该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桥梁改造计划,再由我局上报省交通厅,经省交通厅审核同意后,下达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同时,省交通厅还明确了农村桥梁建设资金补助标准,具体为中桥1500元/㎡,小桥1000元/㎡,差额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第二,关于农村公路桥梁实施主体的问题,《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并组织协调村民委员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因此,你所反映的四套村条堆组危桥重建问题,请向你所在的运河镇政府提出,由该镇编制桥梁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网友:现在响水中学的校车停运了,学生上下学很不方便。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嘉宾:你问的这个问题,也是县城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县公交公司由于融资不当、内部管理以及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外债已高达1800万元,其中拖欠驾驶员工资80多万元、油费40多万元,部分车辆无资金交纳保险,不能按期年审,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公司也无任何抗风险能力。2015年1月29日,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25辆逾期未审的公交车作出立即停运整改通知;2月5日,我局根据《江苏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规范》的有关规定,也向该公司发出不规范经营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业整顿。如整改不到位,达不到行业规定要求,仍不得恢复营运,甚至将被取消营运资格。
网友:我在苏南做生意,经常要乘长途车,有时候因为时间紧张,就在国道的路边候车亭等车,但客车在新客站发班后经过候车亭时却不停,这是怎么回事?
嘉宾:首先可以肯定地说,该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做法是正确的。根据道路运输法相关规定要求,客运车辆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站点停靠带客。同时,路边乘车因没有正规车票,也没有承运保险,遇途中甩客等权益受侵害时,也难以维权,并且客车沿途揽客也耽误了其他乘客的乘车时间。因此,建议你以后外出,必须到车站买票乘车,这样有利于自己和其他乘客的安全便捷出行,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周局长,我是黄圩镇双套村的村民。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应当说,公交车是群众出行的重要工具,但我们响水的公交车价格很不稳定,经常会有乱收费的现象。特别是在我们附近的石湖、涟水等线路都没涨价的情况下,黄响线的公交车却老是乱涨价。请问你们交通局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遏制这种行为?
嘉宾:这位网友,你反映的问题近年来确实存在,我们也多次接到关于城乡客车乱涨价问题的群众投诉及上级督办件。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此,我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全力维护广大旅客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一是大力推进公车公营,督促县汽运公司制定公车公营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彻底解决承包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联合县物价部门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各客运企业强化管理,严格执行票价政策;三是从严查处,配合物价部门对违反价格政策的实施严管重处,暂缓发放燃油补助,同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对屡犯的营运车辆线路经营权到期后,将予以取消线路经营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同物价部门的配合协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全力遏制城乡客车乱涨价问题,确保城乡客运票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