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盐城住房公积金响水部主任张从磊。大家就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可以与张主任进行沟通交流。
网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张主任:自2015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的计算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规定执行,职工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015年7月1日起,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执行的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月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响水为1270元,最高为13000元。
网友: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张主任: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盐城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表,于8月31日前上报我部。请缴存单位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下载或到我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地址为: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联系电话:86879107
网友: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张主任:缴存比例为8%-12%,缴存比例低于8%的,应调整至8%-12%。
网友: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可以提多少?
张主任: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工作所在地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响水县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
网友:公积金网站改版后,查询密码是多少?还是更新前的密码吗?
张主任: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我们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要求,对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 新版公积金查询系统,个人用户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单位用户请致电12329联系开通查询功能。
网友: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张主任:提取人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提取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潢。每个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房屋装潢只能提取一次。
网友: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贷款年限是多少?
张主任:家庭成员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整,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整,年限最高为20年。
网友:夫妻一方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合并计算吗?
张主任:夫妻及未婚子女一方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地购房时,根据另一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以共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网友:公积金卡丢失怎么办?
张主任:公积金卡丢失,到响水县建行建园分理处(县政府西侧)4号窗口挂失后办理。
网友:贷款年限可以缩短吗?
张主任:借款人在还款期间信用良好且还款能力显著提高的,可以申请缩短借款年限,缩短年限仅办理一次。缩短年限后贷款利率按实际贷款年限对应利率执行,按照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也不退还。
网友:现在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张主任:当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达到或超过85%时,停止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市公积金贷款存贷比为97.7%
网友:企业没有给职工缴公积金怎么办?
张主任: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全面推行公积金制度,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2017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要达到98%以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响水管理部将对逾期不建不缴的相关企业,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予以处理,维护广大职工应有的权益。
网友: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张主任: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能力,更好的支持职工合理的购房需求,我市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网友: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公积金吗?
张主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须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缴存基数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布的当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一律为20%。